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市统计局2023年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动X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用党的XX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工作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XX大精神,引导统计人员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XX大精神上来。
二是贯彻党的XX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发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党组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述法制度,把党的XX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系统学法、实践用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统计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举办统计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知识讲座,邀请我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大讲堂"师资库的专家授课。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二、突出重点内容,扎实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对中央出台的《意见》《办法》《规定》及《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的系统深入学习,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在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现场核查统计数据,面对面宣讲统计法,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效果。加强统计系统干部职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抓紧抓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积极营造浓厚依法统计氛围。
二是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摆在重要位置,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参加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既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更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使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始终绷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这根弦,做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是加强年度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宣传。充分运用《2023年全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开展2023年全市重点普及"四法三条例一办法"宣传,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信访工作条例》《X省平安建设条例》《X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X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五是抓好关键节点法治宣传。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发挥X统计信息网、X统计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平台作用,及时推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发布宣传作品,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统计与社会民众"零"距离,提升民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率。
三、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普法宣传效果
一是推动统计法律进党校。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法律进党校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素养。
二是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继续开展统计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利用开展国情国力调查、各项抽样调查、重点事项调查、日常专业统计等时机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强化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律意识。
三是努力创新宣传形式。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统计内外网、"法律明白人"广场等平台组织在线学习、普法知识竞赛等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朝着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效的方向发展。
四、夯实基础保障,推动法治宣传纵深发展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市统计局成立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统计法治工作局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法规科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统筹谋划安排、督促检查落实等工作。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是组织领导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人,其他领导是所辖专业科(室、中心)普法宣传教育的责任人,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是落实普法宣传教育的责任人。局机关党总支根据法规科提供的法治学习内容,负责抓好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法治内容的落实。
三是落实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政府网站或主流媒体刊载统计机构负责人依法统计署名文章。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将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等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普法宣传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普法宣传工作形势,指导推进统计法治宣传。认真落实学法制度。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把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的必修课。
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抓实抓好。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结合自身实际,把统计业务工作与统计法治建设高度融合,确保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