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1
市工商局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总结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开展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办事创业需求,不断拓展市场主体准入渠道,切实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截至9月底,共受理各类申请登记注册业务17784件,其中企业16462件,个体922件,农民专业合作社35家,成立家庭农场166户;设立企业分支机构91件,公示经营范围变更信息371条。二是扎实推进"个转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推动"个转企"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开展"个转企"帮扶工作,今年全市实有"个转企"申报数406家。通过分析我市"个转企"申报数据,从区域分布看,市区两级"个转企"申报数占全市申报总数的78.2%;从行业分布看,制造业申报数最多,占比达67.8%。三是积极开展企业规范化培育。积极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我市更多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至9月,我市已有8家企业参与国家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30家企业参与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
(二)不断加大市场主体监管力度。一是强化信用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作用,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及涉考机构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今年以来,全市共抽取检查对象1021户,其中:取消22户抽查资格,退出23户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吊销营业执照4户。利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年度报告信息归集工作,督促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企业依法履行相关义务。截至9月底,全市应公示为经营异常状态企业3070户,已公示为经营异常状态企业3062户,占有登记记录企业总数的99.8%;经法定程序注销企业3776户,公告注销企业3769户,占原有登记记录企业的98.8%。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深入开展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医疗、教育、金融、养老等民生重点领域,加大对传销、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案件95件,罚没金额100余万元。全力做好党的XX大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印发《关于做好XX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了有力有效措施。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农村集贸市场、食品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2580人次,检查商户2059户次,整治违法违规行为52起。三是深入推进分型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着力构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体系,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抽检与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样3046批次、检测合格率98.75%,不合格样品平摊到各抽检单位的平均不合格率为2.79%;市级风险监测任务共计36项,已完成34项,剩余2项正在进行中;县级风险监测任务共计78项,已完成78项。四是结合部门职能职责,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以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统揽,全力当好有为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模范标杆。聚焦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组织各有关审批部门召开座谈会4次,梳理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47项。
(三)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落实助企纾困措施。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促进经济稳定向上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滁州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若干财政政策举措》,细化分解政策内容和目标任务56项并抓好组织实施;利用安徽省事权直达资金系统,加速资金下达和拨付,累计拨付2.2亿元;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政银合作平台,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2个;联合中国人寿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利用市场监管风险预警和智慧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当前经济呈现恢复向好态势但基础仍不牢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困难依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一是小微企业量大面广,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仍是长期目标。二是消费环境不够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网络交易监管难度较大、监管手段仍需完善。四是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偏弱且年龄结构老化严重制约着商事监管事业的发展进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培育和壮大,实施"个转企"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打造优质企业。引导传统企业创新和拓展市场,推动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新技术应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深化"个转企"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扩大服务范围,确保政策红利,建立帮扶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衔接,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完善跨区域案件协查,增强监督执法合力,推动高标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信息交流共享,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提高反垄断执法政治站位,完善工作机制,突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持续开展执法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平台经济发展,指导平台企业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和完善平台规则,推动实现互联互通有序开放,降低平台应用成本,提高平台服务质量,助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化,利用新技术如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创新监管体系;改革市场监管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专业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降低交易成本,便利企业经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消费增长。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实现"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完善在线政务平台,促进业务协同,解决办事难题,提升服务标准化和便利化;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出台竞争力政策,确保政策实施,形成核心竞争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网络交易监管,解决维权难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诚信社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社会风气。
(五)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监督。重点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确立正确的发展和政绩观念,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全面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采用多样化的培训方式,进一步提升干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对干部纪律规矩的监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及时提醒和纠正潜在问题,确保干部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