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7篇(第5/6页)
(三)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一是社区治理。大力实施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4+X"模式推进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任务,引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主治理,有效化解社区矛盾,全面落实推进社区365天不打烊便民服务站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并指导城市社区积极参与全市"模范党支部"创建,今年准备推荐上报磨市社区、水槽社区、及新华社区。推荐4名村(社区)干部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二是边界管理。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2027年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赣民字〔2023〕19号)精神及《抚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抚民字〔2023〕16号)的文件精神,为巩固我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确保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流浪救助管理。春节期间,我局每日联合公安、城管联合开展街面巡查,累计出动上街巡查人员40人次,车辆26辆次,发现并转移露宿街头流浪乞讨人员8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及无户籍流浪乞讨人员的落户安置工作,对站内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及时开展寻亲服务,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进行常态化的寻亲工作,在疫情稳定的情况下及时护送返乡。
(四)加强公共社会事务工作。一是优化婚姻登记便民服务。婚姻登记中心实行"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当事人只要在电脑端或是手机端按提示步骤操作完成预约,预约成功后即可在约定的时间办理结婚登记)和延时、错时服务(中午能办理婚姻登记,周末、节假日也能办理婚姻登记),有效解决了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下班时间没处办事"的问题,实现了婚姻登记服务"不打烊"。加强婚前指导和保健、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减少婚姻家庭纠纷。2023年1月至3月共办理结婚登记380对,补领结婚登记157对,离婚登记108对,补领离婚登记18对。二是严格治理农村婚嫁彩礼。由我局牵头、十四部门联合出台《XX县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各村修订村规民约,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倡议书、新婚指南等宣传新风尚婚姻家庭的宣传资料印制成宣传册、宣传单,免费发放给婚姻登记对象,积极推广婚姻登记颁证仪式化,引导新人树立"重领证、轻婚宴"新时代婚嫁观念。三是落实残疾人保障政策。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为残疾人提供更加贴心暖心的服务,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每月定时将残疾人两补数据与残联、低保办、殡仪馆数据比对,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2023年1-3月共发放残疾人两补资金4238人,101.30万元(其中护理补贴1283人、30.25万元,生活补贴2955人、71.05万元)。建档立卡或城乡低保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补助人员实行长效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补助人员有进有出,每月及时足额发放照护和托养补助资金,截止2023年1-3月共发放建档立卡或城乡低保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补助资金77人,14.22万元。四是严格抓好殡葬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公墓二期建设,提请政府批复宏村镇、德胜镇、华山镇、西城乡公墓二期建设项目,继续完成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会同公安交管、市监等部门查处非法接运遗体社会车辆,推进进农村公墓第三方管理交接;完成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清明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
(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服务。落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标准,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发放标准达到1360元。一方面抓好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基础工作,完善制度机制,落实机构人员设置,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另一方面,持续开展童伴妈妈项目建设,拓展我县童伴妈妈项目建设影响力,抓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织牢我县未成年儿童保护安全防护网。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存在漏洞环节。个别乡镇、村居存在"错保、漏保、救助标准不精准"等现象。由于乡镇、村居从事民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对低保审核确认政策把握不准,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各地审批不一,个别地方可能仍不同程度存在"错保"、"关系保"、"漏保"、"救助标准不精准"等现象,不能完全确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接得准、接得稳。
(二)社会工作基础不够扎实。慈善社工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群众对"社会工作者"理解认识不清,了解不多,社会工作关注度、支持度不够;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较少,社工机构数量少,难以与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形成紧密联系,社工人才得不到培养锻炼;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量偏少,且多数为社区工作人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服务水平不高。
(三)政策资金保障不够有力。一是高价彩礼专项治理工作经费待落实。根据开展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需要开展集体婚礼活动、低价彩礼等政策宣传工作,打造婚姻登记服务场所等,需安排移风易俗工作经费30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二是农村公墓二期建设项目经费待落实。10个乡镇申请建设公益性墓地(二期),为不影响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成果,需要尽快启动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建设,亟需落实项目资金755万元。三是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门牌巷牌建设经费待落实。为规范城区门牌巷牌信息进入国家大数据网,2021年9月制作安装门牌3714块,巷牌18块,共计22.446万元,至今未批复该项经费,影响营商环境评价。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社会救助方面。持续开展社会救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社会救助领域低保、特困漏保、脱保、错保、救助标准不精准、程序还未到位等问题进行"回头看",做好"补课"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原则,对符合救助条件对象要全部及时纳入,不符合救助条件对象及时退出,确保不出现重大舆情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二)养老服务方面。科学谋划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扎实推进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加快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提升党建+农村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质量,总结经验做法,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继续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预防整治工作,全面解决部分敬老院消防安全不过关、未办理房产证等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养老护理员培训,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基层治理方面。持续推进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全覆盖。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不断提升我县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民主协商议事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社区理事会的平台作用,鼓励多方主体参与议事协商,采取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评的工作方法,引导居民有序、理性地参与社区议事协商,提高基层群众参与自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