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2023年第一季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报告
县林业局2023年第一季度实施乡村振兴
战略工作情况报告
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跟踪落实制度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局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林业方面2023年第一季度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造林绿化工作完成情况
(一)营林绿化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下达我县2023年造林绿化总任务71095亩,其中植树造林11095亩、森林抚育30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我县以《关于扎实推推进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文件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到目前为止,完成植树造林12112亩,占任务109%;其中完成三沿一环795亩,村庄绿化500亩(32个村),生物防火林带建设2034亩,珍贵树种种植900亩,林分修复任务300亩,其它造林7583亩;完成封山育林25000亩。占任务83%。森林抚育任务要在8月份以后林农才开始实施,目前森林抚育项目未开始实施。
(二)竹业开发工作。完成2023年度竹业富民工程作业设计(其中前洋镇小康村、平城乡郑柳村各300亩示范基地,7个乡镇15个村竹山便道修复62.5公里),各相关业主已开始实施,截止今日全县示范基地完成80亩,占任务27%,竹山便道修复完成11.5公里,占任务18%,力争年底能顺利通过验收。用县级预算资金完成前龙镇前里村竹山便道修复12.5公里,完成芳塔乡上墩村竹山便道建设5.0公里,龙居乡溪头村0.7公里。
(三)第二季度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一是做好2023年造林绿化各项目"回头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顺利通过验收。二是做好2023年度竹业富民工程项目,确保年底顺利通过验收。三是做好2023年度各项目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花卉产业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全县高山花卉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的编制,并出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高山花卉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二)积极组织发展我县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工作,争取省级花卉财政资金项目300万元。
(三)完成我市花卉龙头发展有限公司落户我县的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建设植物鲜切花基地面积1200亩(其中一期200亩。二期1000亩);鼓励和支持建设玫瑰精油生产基地,向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丰收家庭农场在芳塔乡后院、府前乡龙湖、隆新等村已完成种植300亩玫瑰生产基地;建设以种植花卉生产、花卉食用药用、旅游观光为一体的花海观光园,县委县政府决定作为2023年市委拉练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简易大棚面积20亩,完成2000米的旅游步道,种植菊花等品种面积500亩,企业开发以菊花茶、菊花酒、菊花果、菊花盆景等旅游产品,2022年产值达200多万元,2022年已完成种植菊花等品种面积600亩;积极扶持花卉资材产业发展,磨坊园艺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苔藓、种植基质,2022年通过电商销售产值达200多万元。
(四)第二季度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支持我市龙头园艺有限公司在我县几个村落等建设生产基地50亩,安排省级财政花卉资金80万元建设智能温室大棚面积5000㎡,安排县级财政花卉资金50万元建设简易大棚面积50亩。
2.加快促成我县兰花基地扩大生产规模300亩,做大做强鲜切花生产基地,着力把我县打造全国面积最大质量最优的文心兰鲜切花基地。
3.安排省级财政花卉资金52万元建设智能温室大棚面积3000㎡;安排县级财政资金50万元建设简易大棚50亩。
三、林下经济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发展林下经济。2023年第一季度,共摸底调查林下项目30个,安排落实林下经济补助项目14个,合计安排补助资金139.4万元,涉及8个乡镇;7个项目通过项目验收,合计拨付补助资金66.3万元;组织推荐1个合作社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社,申请补助资金12.5万元。
(二)第二季度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林下经济的组织实施,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让更多人了解该项政策。
2.引导优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范化经营、组织推荐向上申报标准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