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篇)(第15/23页)
找准检察工作的发力点、结合点,充分履职、创新履职,着力推动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人民"急难愁盼"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打通检察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民生民利等各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以溯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努力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检察履职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创新能动履职,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坚定不移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紧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持续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品质。把"提高办案质效、提升治理效能"要求贯穿公益诉讼办案各阶段,善于用系统观念分析解决公益保护问题。
四、坚持自信自立自强,深化自我革命锻造过硬队伍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体推进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深学笃行、转化落实。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制度,运用案件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考评、司法责任认定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反腐倡廉,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巩固发展检察机关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打造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过硬检察队伍,推进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担当实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奋力谱写牙克石检察工作新篇章!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2年,是阳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历程中极不寻常的一年。这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工作主线,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觉为大局服务,努力为人民司法,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在78项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落实中,我市检察机关有43项位居全省第一,57项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并取得78项指标综合排名全省第一的历史最好成绩。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428人,提起公诉1378人,提出刑事抗诉21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问题242件,办理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39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5件。3个案例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3个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市检察院被评为"山西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受到省政府表彰。3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7个集体、8名个人受到省部级表彰。1名检察人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办案人才库,3名检察人员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办案人才库。
一、增强政治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坚持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全市检察人员的思想和行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把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修课""必修课",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交流,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全市检察人员认真观看宣讲视频,积极参加线上培训,踊跃撰写心得体会,迅速兴起了学习热潮。市检察院组织青年检察人员以"踔厉奋发担使命,团结奋进向未来"为主题进行座谈交流。制订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方案,广泛开展宣讲活动,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刊发党的二十大应知应会文章102篇,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深入人心。
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全市检察人员深刻领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主动对标"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部署要求,坚持以政治统领业务,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阳泉实践,用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把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为头等大事,将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抓实抓好。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增强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分裂颠覆活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69人,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王某厚涉黑案起诉至人民法院。从严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各类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3人、"黄赌毒"等犯罪53人。以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为重点,依法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批准逮捕16人,提起公诉27人。坚决贯彻党中央疫情防控转段重大决策,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和政策导向,依法惩治制假售假、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犯罪,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从重打击,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从轻处理。全年不捕率28.7%,不诉率25.2%。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从2021年的38.97%下降到30.09%,彰显了法治文明进步。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86.82%,量刑建议采纳率97.89%,一审服判率96.6%,从源头上大幅度减少了上诉、申诉案件。平定县检察院率先出台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综合保障案件被害人和被告人权益,推动双方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