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3年人大、政协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19篇(第45/67页)
(二)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主动接受市委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2022年1月报请市委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乐山人大工作作出部署,并制定相应贯彻落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推动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重要部署终端见效。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每季度向市委报告党组工作情况,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38件次。围绕市委工作重点,制定市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规划和2022年度"一要点三计划",以"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压茬推进。扎实推进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作出关于批准市级预算调整、决算等决议决定7个。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成功选举37名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和10名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人次,圆满实现组织意图。
(三)坚决落实党委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思考谋划,始终紧扣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谋事议事督事,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细化落地务实举措,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和省委确立的总牵引、总抓手、总思路,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年"经济工作主题,聚焦加快提升乐山区域中心城市发展能级、建设中国绿色硅谷和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认真做好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防汛抗旱、防震减灾、森林防灭火、河(湖)长制、林长制等相关工作,全年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深入基层督导64次,帮助协调解决问题19个,确保乐山人大工作与全市中心大局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前行。
二、深化法治乐山实践,健全完善现代化建设法治保障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效,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乐山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开展科学精准立法。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制定并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立足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深入开展"小切口、真管用"精准立法,制定出台《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推进《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已顺利完成法规草案二审,力争2023年获批实施。指导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做好民族地区移风易俗立法相关工作,着力提升民族地区治理效能。积极配合做好制定《四川省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35件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努力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乐山人大智慧和力量。
(二)着力加强法律监督。组织开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进一步树牢"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的粮食安全观,统筹抓好粮田保护和管理,加快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助力筑牢全市粮食安全屏障。组织开展《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促进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防治扬尘污染的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等,全力守护蓝天白云。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执法检查,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
(三)坚定维护法治统一。持续加强和改进人大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首次听取审议市"两院"半年重点工作报告,进一步督促市"两院"依法独立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全面落实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和县级人大决议决定备案审查35件,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件,确保法治统一、政令畅通。通过《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全市"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篇。
三、锚定全市中心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提升监督实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一)护航经济健康向好运行。开展全市经济形势分析、新冠疫情影响下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情况、稳增长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省重点投资项目推进情况等专题调研,为稳住经济运行出谋划策。听取审议2021年决算草案、2022年预算调整草案和1至7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推动87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完成92%;市县联动开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专题调研,深化预算联网监督,发现预算执行、国有资产管理、专项债等领域问题43个交由相关部门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经济发展财政保障。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对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开展工作评议,推动问题整改、工作提升,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增添动能。
(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召开全市人大系统依法助推乡村振兴座谈会,着力提升履职服务能力。听取审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开展全市水产养殖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督促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文旅融合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活化利用和融合发展。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特色地方种质资源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耕地撂荒情况和天府粮仓建设情况等工作调研,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助力筑牢乡村振兴基础。
(三)促进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对地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决策部署,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督促政府不断完善债务管理机制、硬化预算约束,推动实施政府债务"借、用、还、管"全过程监督,工作情况在全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座谈会上作了专题交流发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专题询问,督促政府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加快补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短板弱项,不断提升重大事故灾害风险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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