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4篇(第96/108页)
二、围绕"做好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保障",努力交出服务大 局、为民司法的更优答卷。统筹发展与安全,全方位维护国家政 治安全、城乡公共安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深化扫黑除恶、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全面加强检察环节各类风险的排查、监测、防范、化解。全面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号改革工程",加大柔性执法司法力度,持续放大与工商联、 行业协会、企业良性互动沟通优势,进一步做好涉刑事犯罪企业 合规工作,稳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单位犯罪领域的企业合规工 作,推进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拓展,更大力度平等保护民营企业, 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特殊群体保护,严厉打击侵犯 留守儿童、妇女权益犯罪,依法保护"一老一少"合法权益,为 特殊群体全过程提供法律帮助、全流程主动跟进监督、及时化解 社会矛盾。用情用力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全力构建调解、听证、 救助等多元解纷机制,常态化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持续做强社 会治理大文章,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 的行业部门管理漏洞和问题,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实现"办 理一案、治理一片",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未成 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完善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保护体系,持续 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深化未成年 人法治宣传教育,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
三、围绕"法治中国示范区先行县创建",努力交出强化新 时代法律监督的更优答卷。以"枫桥经验"60 周年为契机,深入 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凝聚刑事诉讼各环节 共识,持续创新非羁押诉讼模式、轻罪一体综合治理模式、恢复 性司法工作模式。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质效,紧盯立案、执行等监督重点,充分用好法检联席会议、与县委政法委建立的监督协作 机制等制度优势,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水平。拓展行政 违法行为监督深度和广度,助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探索建立行政检察专项报告制 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探索"检察+"协同共治模式,认真贯彻 《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做强楠溪江检察融合监督建设, 将楠溪江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作为"桥头堡",开展楠溪江生 态资源保护以及古建筑、古文物、古树等"古系列"专项保护行 动,落实永嘉、乐清两地八部门建立的雁荡山、楠溪江跨区域跨 部门保护司法协作机制。
四、围绕"浙江数字检察是先行者也始终是领跑者",努力 交出深化改革创新的更优答卷。持续发挥全省数字检察示范院的 先行优势,全力驱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完善数字检察 制度体系建设,继续在组织架构、方式流程、作战方法上下功夫, 紧盯执法司法领域重点问题和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推进数字检 察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探索专项监督新赛道,紧盯楠溪江用水 监管、医美行业等领域,全力打造更多示范性、引领性典型案例。 深化协作共赢,定期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数字检察工作,积 极争取支持和保障;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 各部门定期研究数字检察工作,协调数据共享、调查核实等工作 举措,持续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五、围绕"善于斗争敢于监督勇于自我革命的检察铁军", 努力交出过硬队伍建设的更优答卷。深化落实院领导干部"八个 带头"要求,进一步优化案件管理、健全考核评价、抓好自我监 督,全面提升检察核心战斗力。持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和传帮带 机制,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更加系统、有序推进各层次检察人才 建设。持续开展励新大学堂、永检"四比四争"等活动,全面激 发干警内生动力。完善科学高效管理体系,全面梳理部门主要职 责说明书和个人岗位说明书,着力强化履职导向、目标导向。加 强检察理论研究及成果转化,落实理论研究刚性要求,激励全体 干警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加强检察文化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快"新 时代法律监督实践中心"建设,积极培育传承"永尚公正、嘉德 护法"的永嘉检察精神特质。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辉煌。新的一年,我院 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 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 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诚拥护"两个确 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能动履职、 创新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永嘉新篇章贡献更多更强的法治 力量!
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肇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与支持下,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以更好、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回答时代发展之问、公平正义之问、人民幸福之问。
(一)履行法律监督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用新理念引领新实践,主动担当作为,深化主责主业,为平安肇源、法治肇源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刑事检察不断优化。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批准逮捕30件35人,不批捕50件66人,不捕率65.35%,同比提升45.93%;提起公诉167件211人,不起诉46件60人,不诉率28.44%,同比提升23.23%;速裁和简易程序适用率93.20%、认罪认罚适用率99.04%、案-件比1:1.0056,核心业务数据由去年全市末位跃升全市第一。
--民事检察稳步加强。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民事执行、审判、再审等方面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监督质效得到显著提升。深入开展农村"三资"虚假诉讼监督,强化农业农村资源保护,案例在全市予以推广。民事检察工作位列全市优胜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