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4篇(第45/108页)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开展"三有"争创活动,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取得了一定成绩,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连续两年检察工作60项主要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位居全市第一,3名干警分别被授予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延安市第26届"五四青年"奖章、延安市"十佳青少年维权先锋"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对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解放思想力度仍需加大。在政治高线、法治底线内大胆履职上还有差距,特别是对于一些法律只有原则规定、却涉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不明确事项"主动性发挥不够。二是检察改革创新仍需加力。推进和运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进度缓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还需持续深化落实。三是干警作风能力仍需加强。部分干警责任、纪律、规范意识不够强,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五大发展战略",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推动新时代洛川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洛川、法治洛川。
以更高站位深思深悟,持续强化政治忠诚。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的检察事业开新局的行动指南,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部署,注重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要求、全县工作重心和全年工作目标相结合。
以更实举措服务大局,聚力加强司法保障。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县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好"四大检察"职能,继续加大洛川苹果品牌保护力度,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把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落到实处,时刻与洛川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同心同向,为洛川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以更强担当主动履职,创新提升监督效能。自觉践行检察工作新理念,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加强诉讼监督、降低逮捕率、诉前羁押率和"案-件比"为重点,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和民事支持起诉。积极参与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落实"专人接听+"工作机制,实现线上延伸至城市社区、线下进驻县综治中心,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提高检察公共服务能力。
以更严标准自我革命,有效激发队伍活力。全面从严治检要常抓不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培养干警在受监督和约束环境中工作生活的定力。多维度优化队伍结构,制定完善激励机制,激活干警创新力和表现张力,促使干警在学习中求进步、在比较中找差距、在借鉴中促提升。更加注重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探索选派检察官兼任行政执法机关法治助理,深入谋划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用业绩考评倒逼抓管理,激发检察干警的业务数据危机感、工作本领恐慌感和学习紧迫感,全力打造比学赶超的干事创业氛围。
各位代表!拼搏才能不负时代,奋斗方能开创未来。2023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锐意进取、实干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奋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贡献检察力量。
洛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士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获得"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等13项集体荣誉,涌现出"出彩洛检人""全市优秀公诉人"等18名先进典型。
一、牢记检察使命,全力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协同前进。
积极参与平安洛宁建设。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作为重大任务,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38件828人,批准逮捕69件113人,提起公诉303件473人。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犯罪62人,助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2人,起诉盗窃、危险驾驶等多发性犯罪293人。聚焦群众"钱袋子"安全,办理各类诈骗案件22件34人,联合公安、法院全过程追赃挽损,为受害群众追回损失400余万元。重视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从快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和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提起公诉100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人,法院判决惩罚性赔偿7.1万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推进腐败问题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