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4篇(第33/108页)
坚持打防并举,维护社会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乐安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8人、提起公诉23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1人。有力有序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断卡""净网"等专项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捂紧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积极将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体系,推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批准逮捕108人、不起诉134人,诉前羁押率降低至20.66%。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367人,适用率96.83%,一审服判率94.85%。
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绿色发展。积极履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强横向合作,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案件19人,发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建议33份。针对机制砂企业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非法占用农用地70余亩,推动出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守住农村耕地红线。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与河长办、林长办统筹协调职能,坚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好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调查等各项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
三、坚持解民忧纾民困,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维护群众合理信访诉求。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考虑法、理、情,努力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检察环节。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23件群众信访全部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包案制度,首次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诉求。落实"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检察人员司法办案评价体系,以求极致态度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2022年"案-访比"为0.36%。
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起诉侵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7件10人,帮助19人支持起诉追回赡养费、抚养费和被拖欠工资共计13万余元。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与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乐安县无障碍改造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方案》,对县城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排查,已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2022全年共筛查涉及脱贫户、低保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贫困当事人案件50件,经调查核实,为36名贫困当事人提供救助金41.7万元,为救助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协调教育资助、申请农村低保等多元救助方式30人次,优化救助效果。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打击与保护双向发力,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人,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不起诉24人,依法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5份。发挥"刘莹姐姐工作室"示范引领作用,筑牢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屏障。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检察院的全力推动下,已形成以市级"刘莹姐姐工作室"为牵引,带动11个县(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集约发展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红黄绿"预警帮教机制,健全罪错未成年人信息库和重点关注对象库,已录入467名罪错、临界未成年人及困境儿童信息,采用"检察官+民警+心理咨询师+基干民兵+班主任"模式,提供帮扶帮教、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法治教育活动,配合省教育厅、省检察院推出"法治进校园"精品网课1件,直播宣讲家庭教育课程3期,发布"刘莹姐姐FM"42期、普法微课堂9期。工作室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江西省"三八红旗手工作室""刘莹劳模创新工作室"等荣誉。
四、坚持重管理谋主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刑事检察精益求精更优质。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与县公安局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指派专门干警分片联系科所队承办案件的会商受理,推动检察监督与执法监督有效衔接,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1人,监督立案侦查1件1人;向侦查机关书面提出纠正违法84件;纠正侦查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人,遗漏同案犯13人。切实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场所检察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活动违法1件。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自行补充侦查127件,减少案件延退,"案-件比"降为1:1.016。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36件,有力地提升了办案质效。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人。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类案类检察建议共7件。
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更有效。持续更新监督理念,精准履行监督职责,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公布裁判文书、未依法严格审查执行代理人身份资料等违法情形,受理监督线索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全方位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让弱势群体不再"忧薪"。向法院支持起诉13件,法院已采纳13件。办理的农民工唐某某等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通过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仅一天就将拖欠的劳动报酬结清,及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依法能动更有力。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的就土地执法不规范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和类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和省检察院第八批参考性案例,办案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辑。通过对撤销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件及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为办理一起婚姻登记监督案,检察官前往河南省调取相关证据,向当事人的亲属了解事情详细经过,通过层层理清案件事实,确认婚姻登记确有错误,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案件双方当事人重新办理结婚登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