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44篇(第10/108页)
(四)着力融入县域中心工作。深化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机制。针对古村落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整改问题、建章立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优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积极以案释法、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将检力下沉至村(社区),妥善做好源头预防、源头治理。2022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件90件,7日内程序性答复和3个月内办理进展和结果答复率为100%。做好志愿服务工作。始终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志愿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全年开展文明志愿服务活动45次,尤其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累计投入干警610人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2022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5件207人,批准逮捕106件146人,不批准逮捕41件6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5件532人,提起公诉289件379人,不起诉92件121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5人。依法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2人,追诉漏罪7人,对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件,办理刑事抗诉案件2件,对审判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深入推进"大控方"体系建设,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大控方"体系建设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统一司法理念、统一司法尺度、统一司法标准,刑事案件"案-件比"大幅下降,全年无撤回起诉、无罪判决案件。
(二)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2022年,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3件,提出检察建议73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15件,提出检察建议115件。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法律帮助,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75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43.7万元。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3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采纳。
(三)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一年来,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强化行政执行监督,提高执行监督精准度,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申请非诉执行的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4件,提出检察建议134件,均获采纳。开展"五大领域"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行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法治政府建设,共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2件,提出检察建议81件,均获采纳。
(四)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支持生态保护组织起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助推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开展传统村落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和国财国土专项监督等活动,公益诉讼触角向安全生产领域延伸,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开展整治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获得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四、聚焦队伍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一)注重严管厚爱。推行"导师带新人"制度,推选优秀青年干警与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员额检察官"结对",导师和学员双向互动、共同发力,帮助年轻干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研究完善《凤凰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工作人员纪律作风考勤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日常考勤、会纪会风、规范着装、执行禁令等督查。细化奖惩考核机制,开展综合素能比拼、业务竞赛等活动,形成"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完善后备干部培养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全体检察人员争先创优意识。
(二)推进清廉建设。制定出台《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清廉凤凰建设的工作方案》,抓关键盯重点深层次推进清廉凤凰建设。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执行"十个严禁"规定,坚持全覆盖、深层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制度,常态化通报典型案例,形成"三不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抓"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全体干警均签订了《凤凰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干部建设清廉家庭承诺书》,身体力行,以"清廉家风"带动"清廉检风"。
(三)强化从严治检。以规范实施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核问责等制度为抓手,切实遏制各种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运用检察业务系统,促进严格执法、依法办案。严格执行检察人员任职、离职回避相关制度,有效防范司法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年检察人员主动报告过问、插手、干预案件事项77件次,有力促进廉洁从检、公正司法。
五、聚焦检察公信,全方位接受监督
(一)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022年,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7次,向人大代表推送检察信息26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听证会、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0余人次,坚持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融入日常工作落实,规范行使检察权。
(二)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推动民主监督常态化。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工作座谈会、联席会、检察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余次,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在县工商联、县市监局、县工业园区、县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设立联络站(室),有效实现信息共享、工作协同。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2022年,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00条,公开法律文书1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7条,办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63件,召开检察听证会97次,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同时强化释法说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办案效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同样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帮助。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