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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11篇(第7/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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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新一届法院党组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州县"三级"党代会精神,跟进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上级要求和我院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司法职责,全力服务中心大局,有效规范审判管理,大力加强自身建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整体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

一、聚焦公正司法,执法办案创造新业绩

2022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29件(不含执恢执保),同比增加325件,上升46.16%;审结和执行各类案件1014件,审结率98.54%,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长48.5 %。收结案均创历史新高,实现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一)依法惩治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受理刑事案件65件110人,同比上升11%,审结64件109人,结案率98.46 %。依法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犯罪8件,交通肇事案1件,盗窃案19件,非法制造、持有枪支案6件;依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犯罪15件,切实保护环境资源,护航绿色生态发展;严厉打击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审结职务犯罪案3件,其中贪污罪1件1人,受贿罪2件2人;审结其他案件12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重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件4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木里首例涉恶团伙犯罪案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半不等,为社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加强民生保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受理民商事案件727件,同比上升65.69 %,涉案标的2.94亿元,同比上升133 %,结案718件,结案率98.76%,调撤525件,调撤率73.12%。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案件143件;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妥善审理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纠纷238件,依法保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民生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劳务纠纷案件56件;积极促进家庭和谐,审结婚姻家庭、抚养纠纷等案件281件,有力地引导和帮助当事人修补、改善家庭、婚姻、亲情关系。

(三)妥善处理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案件5件,结案5件,结案率100%。坚持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正确处理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研判行政争议苗头,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结合依法治县工作,强化行政审判法律服务功能,对个案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5条改进意见和建议,均得到采纳和积极反馈。

(四)保障胜诉权益,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受理执行案件276件(其中执恢执保案件44件),同比上升15%,执结271件,结案率98.18%,同比上升0.43%。强力推动执行质效整体提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审限内执结率100%,无财产案件终本合格率100%,各项执行指标稳居全州前列。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1次。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大执行力度,全年约谈被执行人100余人次,拘传10人,罚款1人,搜查5人。公开曝光"老赖" 17人次,纳入失信名单7人次,限制高消费20人次,查封并拍卖房产1套、车辆1辆。全面梳理2014年以来刑事判决生效职务犯罪涉财产案件,高效执结涉财产执行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157万元,到位率100%,执结率100%,是全省圆满完成专项工作任务的法院之一。先后开展"金鹰行动""执行大会战""司法大拜年"等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结相关案件50件,兑现案款110余万元。其中"金鹰行动"战果丰硕,被四川电视台采纳转播。

二、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彰显新作为

(一)聚焦职责使命,全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坚持思想不松、责任不减、力度不降。落实督导责任。党组班子持续下沉蹲点,督促帮扶乡抓实抓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应急队伍"三化"建设、政策制度宣传宣讲等工作,要求压紧相关人员工作职责,确保山头田间地块有人巡护、卡口道路有人管护、水罐水管等装备有人管护。践行背包入驻。严格落实县委政府"防火期内,包村单位常态化派驻5人"工作要求,选派年富力强、有责任心、基层经验丰富的干警20名,全覆盖4个村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结合职能开展移风易俗、家风家教等政策法规宣传宣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提升群众思想认识。履行包保责任。发动1000余人次走村、进林、入户开展政策宣讲、巡山巡护、隐患排查、卡点值守等工作,协助村组"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深化"十户联保",组织开展"坝坝会""火塘会",全面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坚实防线。强化资金物资保障。援助乡政府5万元资金采购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援助陇东村1万元资金修建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库房,为前置点、瞭望哨采购收音机、对讲机等信息通讯设备,夯实帮扶乡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

(二)发挥职能作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凉山州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规定》,第一时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布线索举报电话,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对涉企案件开设"诉讼绿色通道",尽可能压缩涉企案件在法院流转时间,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实地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司法需求,面对面解答企业的法律咨询,妥善审理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采取多元化执行措施,不断提高执行效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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