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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6篇(第4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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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9件,其中最高检指定介入的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件1件;起诉37人,其中原厅级干部1人,原县处级干部3人。依法起诉湖南开放大学原校长彭某受贿案、湘西州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向某受贿案。在办理李某受贿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同步审查发现的洗钱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监督立案。

(二)坚持能动履职,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贡献检察力量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围绕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认真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1371人、起诉4132人。起诉危害国家安全、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0人。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8人,对王某故意杀害六人案提前介入、快捕快诉。起诉涉毒品犯罪484人,同步强化涉毒反洗钱工作,起诉8人,防止"洗白"非法所得。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断卡",起诉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33人,护好群众"钱袋子"。起诉危害金融管理犯罪52人,同步督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诉危害安全生产犯罪9人,维护生产安全秩序。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大力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7件60人,其中涉黑组织2个。依法起诉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李某等涉黑案、省级挂牌督办的唐某等涉黑案。坚守"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法治底线,落实涉黑案件领导包案、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追诉漏犯2人、漏罪10条,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3件。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22条,起诉"保护伞"1人;对6件涉黑恶案件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涉案金额12.65亿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矿产、国土、金融放贷等行业领域管理漏洞,制发行业治理检察建议8件。

积极推进溯源治理。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主动应对"醉驾""帮信"案件持续上升新趋势,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不批准逮捕工作指引,依法不批捕798人、不起诉204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70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95人;诉前羁押率降至24.7%,为全省各市州最低。指导基层检察院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促进矛盾化解。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1.8%、量刑建议采纳率97.4%、一审服判率96.4%;全面推行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5590人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具结书。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6件。桃源县检察院对某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助力增进民生福祉中发挥检察作用

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8件。津市市检察院对"毒狗"系列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一年不等,诉请法院判令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13.8万元获裁判支持。强化对弱势群体保护,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4人;对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受家暴妇女离婚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50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270件,帮助追讨薪金825.7万元。熊某等3人以投资养老公寓为名非法吸收资金1.39亿元,汉寿县检察院着力巩固和扩大追赃挽损效果,促使被告人退缴全部赃款。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向75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86万元。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91件,其中监督行政机关撤销虚假婚姻登记3件。助力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推动74件未执结的社会抚养费案件结案。

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批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106人,起诉141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6件。市检察院办理的丁某某强奸、猥亵多名幼女一案,检察机关建议判处死刑获裁判支持。通过办案倒查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案件4件,已追责3人。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开展入职查询66570人,督促开除或调离有前科劣迹人员9人。对涉嫌轻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75人、不起诉32人、附条件不起诉96人。81名检察官在86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受众7万余人。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巡讲活动,增强乡村家庭法治意识及儿童自护意识。制发"督促监护令"368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针对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问题,石门、安乡等地检察院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加强对KTV等娱乐场所监管。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校园周边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抽奖游戏玩具,检察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

用心用情办理群众信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公开听证、信访包案等方式化解矛盾。新收群众来信271件,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对重大争议或影响性案件,常态化以听证形式公开审查,共听证374件,同比增长2.94倍。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72人次。实行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制,息诉18件,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百日会战",持续推动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办结上级交办信访案件17件,其中最高检交办的5件5年以上重复信访案件全部办结。

(四)坚持宪法定位,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责中展现检察作为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在同级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刑事案件数据共享、监督端口前移。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3件、撤案67件,纠正侦查违法行为446次,纠正漏捕15人、漏诉187人。市检察院办理刘某等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中,精准追诉漏犯3人,其中2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03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法院同期审结15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8件。同步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250件,其中监督纠正具有不当情形案件542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173件、监外执行不当298件、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101件。大力推进社区矫正、看守所巡回检察,受省检察院指派,对省内2所监狱开展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监督纠正问题149个。深入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监督纠正执行活动违法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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