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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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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6月起,我镇经管站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审核把关,村集体申请资金拨付时,均应提供相关报支发票材料,资金申请表由村书记、主任签名,会计服务中心人员、镇挂钩领导、分管领导等对相关发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后给予审批同意资金拨付,杜绝财务手续不规范、列支外单位费用、不合理列支费用发生。

2.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一是频繁出现坐支现金问题,二是普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三是长期存在库存现金超额问题。

加大对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增强监管主动性,防止存在监管盲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处理,要强化审计监督,采取账前审计、年度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相结合,确定审计重点,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今年来,我镇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共发现问题10个,整改完成10个。结合村级换届,配强监委会机构,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3.津补贴发放随意宽泛。一是超额发放,二是超范围发放,三是无依据发放。

严格控制村干部工资发放标准。村两委干部工资和绩效发放标准以县委组织部确定的村干部报酬方案为准,不准再领取其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任何补贴和奖金;村两委外的配套干部(包括报账员、村务监督员等)的工资报酬采取误工补贴或核定工资方式发放,补贴标准由各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但全年平均每月领取的补贴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该村两委干部(村主干除外)月基本报酬。严格其他支出管理,村集体不得用公款滥发补贴和财物,不得用公款赠送土特产、礼金、礼物、有价证券。

截至8月8日,共组织清退165260元:东城村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清退16人次,金额38750元;南峰村违规发放计生活动宣传经费及村主干社保,清退18人次,金额35100元;前张村违规发放驻村工作组计生补贴,清退1人次,金额800元;半石村违规发放警区工作补助、教师生活补贴、村干部计生经费,清退16080元;月示村违规发放计生补贴、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清退12400元;北桥村违规向驻村工作组发放春季计生宣传活动经费、重复领取征地误工误餐补贴、违规发放村干津贴、违规向驻村工作组发放大干计生60天专项服务活动经费,清退33210元;前湖村违规向村干部及工作组发放计生补贴、违规发放外地教师住校生活补助,清退16800元;西潘村违规发放教师节补贴,清退5220元;西城村违规发放计生宣传经费,清退6900元。同时,对9个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进行集体约谈,共约谈18人。

4.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亟需加强。一是资产资源浪费严重,二是经营性资产出租流转监管不到位,三是租金应收未收,四是资源发包不规范。

结合村级"三资"专项巡察和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明显有失公平、明显未经民主程序、明显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经查摆,发现前张村存在土地租金拖欠未付情况,合同金额7万元,现已收取到位,增加土地租金收入7万元;东城村组织收取租金233670元,亭里村收取土地租金20700元,东城村、亭里村尚有部分未收取租金主要是因为有部分土地在联盛项目征地范围内,待征地完成后再核对组织清收。

今后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集体工程建设和大宗物品采购的,必须经村"两委会"研究提出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镇"三个中心"审核批准。

5.工程项目管理漏洞百出。一是招投标手续不规范,二是以拨代支列工程款,三是违规套取财政补助金,四是有意拆分工程项目,五是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建立公开招投标和竞价制度。村集体要实行农村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村集体工程招投标、资产资源承包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三个中心"审核同意后,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镇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集体的公开招投标或公开竞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做好招投标或公开竞价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针对部分村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以拨代支支付工程款,违规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增补协议缺失等问题,相关村已经按要求做情况说明。象山公园的工程项目多而分散,主要是由于项目资金量不足、未整体设计、工程施工难度较大等造成的,后湖村收回多支付工程款633元。镇党委于7月7日召开村(居)村集体"三资"专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约谈会,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主任进行集体约谈,共约谈28人。

(三)村集体"三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情况

1.村集体"三资"治理体系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二是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三是治理工作徒有形式。

加强村集体"三资"治理体系建设,制定《XX镇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主体责任,增强主体意识。严格执行"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收支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审批等程序,杜绝出现工资表列支材料人工费用、坐支现金等问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制定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杜绝形式主义。

2.村集体"三资"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镇经管站、"三个中心"对村级"三资"管理失位,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监督空位,三是镇纪委对"三资"领域监督不够。

加大对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增强监管主动性,防止存在监管盲区。今后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处理,要强化审计监督,采取账前审计、年度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等相结合,确定审计重点,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财务审计。要结合村级换届,配强监委会机构,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镇纪委建立每季度对村集体"三资"进行抽查的定期监督机制,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整改以来,抽查了3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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