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巡视巡查整改报告-53篇(第44/171页)
2.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对环评审批和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充分,廉政谈话等制度流于形式,部分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深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不够,致使近年来环保系统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系统内不正之风未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1)对照"两个责任"要求深刻剖析,从思想认识上找差距,从工作落实上找不足,从履职尽责上找疏失,从教育督导上找缺项,针对剖析出的问题,制订措施,深入整改。(2)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党组书记带头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履行主体责任任务清单、签字背书、述责述廉和双报告等制度规定,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由纪检组长带队,组织对局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专项督导,对各单位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十九大精神进行了宣讲和专题辅导。(3)在全局系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回头看"活动,在年初对廉政风险点普遍排查的基础上,紧盯环评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业务科室和关键环节,集中查摆存在和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要求各主管局领导逐条进行审定和签字背书。(4)认真落实《中共洛阳市环保局党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廉政勤政谈话制度》,在全局范围内普遍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活动。由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局领导对分管单位负责人、局属单位领导对所属班子成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加强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科室和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5)纪检组对廉政谈话的方式、谈话内容、谈话登记和备案等作了进一步规范,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组织对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同时,加强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对违规违纪案件"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的要求,倒逼"一岗双责"的落实。(6)积极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教育和以案促改活动,通过对原副局长张广道违纪违法等案例的剖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时刻保持警钟常鸣。
3.干部管理不严,个别干部长期不上班涉嫌"吃空饷",但年度考核照样合格,工资福利照常发放。
整改情况:已完成。(1)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人事工作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任务和整改时限。明确十一类"吃空饷"治理对象,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对局属各单位"吃空饷"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对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坚决做到不留任何死角。(2)对局属二级机构长期未上班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职工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3)鼓励担责留岗。对以往按政策退二线的同志,通过谈话和政策激励,鼓励其继续留岗工作,发挥应有作用。(4)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建立长效机制,把整治清理"吃空饷"常态化。(5)完善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严格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制度,各单位落实签到制度,机关加强检查。(6)对局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正科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全部内部消化完毕。
4.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执纪问责失之以软,部分案件办理不规范,个别案件将群众举报件交由被举报的领导阅办;对干部上交礼品礼金处置不当,用礼金为个别领导购置电脑、打印机和录音笔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1)局纪检组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执纪问责失之以软,部分案件办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思想根源,纪检组长带头认领责任,制定整改措施。(2)在纪检干部中深入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持续强化"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教育活动,在思想上强化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的意识。(3)严格落实《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办法》,增强履行监督职责的主动性,积极协助和监督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工作台账,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巡察以来,共给予党政纪处理11人,组织处理17人,约谈11人,监督执纪的力度有了较大提升。(4)加强执纪能力建设。投入3万余元建设符合执纪审查安全防范要求的纪检谈话室。安排4名纪检干部和党务干部参加各层级的外训学习,利用1天半时间组织兼职纪检干部集中培训。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学习运用,通过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5)对用礼金购置电脑、打印机和录音笔等办公用品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对相关物品进行了核对登记,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干部上交礼品礼金的管理,认真核对登记,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上交。
5.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党组织地位和作用虚化,组织活动少而不实。
整改情况:持续推进。(1)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局党组至少每半年研究X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并听取局属单位党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局属各单位党支部至少每季度研究X次基层党建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加强党建业务学习。按计划组织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洛阳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中共洛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3)修订完善《局党组基层党建联系点制度》。明确党组成员要结合分工履行好分管领域党建职责,局党组班子成员每人分包指导1-2个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对支部建设进行定期调研指导,促进提高支部建设水平。党组成员每年蹲点联系指导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每年在联系点至少参加X次组织生活会,并将落实"一岗双责"抓党建情况在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个人发言材料中体现。(4)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作用发挥。党组书记负责主持制定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党组班子成员党课计划安排,每人每年至少为机关基层党员干部讲X次专题党课,并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个人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5)强化支部组织建设。对局机关党委、局属X个党支部进行了集中改选,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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