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巡视巡查整改报告-53篇(第17/171页)
2、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
整改措施:
(1)X月XX日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暨基层工作会议,由各县市区司法局一把手向市局递交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工作目标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措施、计划进度和完成时限。
(2)X月XX日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快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的通知",督促指导未完成中心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在20XX年XX月XX日前完成。明确了将矫正中心建设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对未完成任务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责任。
(3)我局于X月5日向市委办报送了《关于请求督查洛办〔2012〕49号文件落实情况的请示》,市委办答复将于近期下发督查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和经费等问题。
3、党建责任落实乏力
整改措施:
(1)进一步优化机关支部结构,理顺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责任体制,在今年X月底前支部换届选举时,建立"支部第一书记"工作制度。
(2)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局党组X月XX日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以党组班子和基层支部为重点,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定期组织专家为局机关干警开展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上党课,进行一年不少于X次党课辅导,已于X月XX日组织全体机关人员观看了河南省"两学一做"微党课大赛。继续加强党员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制度的学习,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3)X月XX日,局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对机关党支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方面作用的充分发挥。定期召开委员会,针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在会上进行通报。
(4)发展党员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要求。20XX年局机关已发展一名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已研究通过。
(5)指导律师协会党委开展党建工作整改,进一步完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培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狠抓"三会一课"的落实,切实提高党员在执业活动的引领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律师协会已列出党建清单,对照执行。
(6)在局机关开展了"党费缴纳日"、规范佩戴党徽党章活动,使每一名党员干部增强了党性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了党员良好形象,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落实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缴纳党费日;根据老干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规定离退休老干部每年X月、X月分两次预缴党费。
4、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缺位
整改措施:
(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力量,补充技术装备,加强技术力量。协调整合监所单位和县(市)区司法局纪检监察人员加强协作办案,充实办案力量。
(2)积极请示汇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纪委组织部,为两个戒毒所配备纪委书记,加强戒毒所纪检工作力量,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3)聚焦主责主业,从20XX年X月份起纪检组长已不再从事财务报销签批、各项业务检查、评比活动等工作。
(4)加大监督力度和追责问责力度,扩大监督覆盖面;积极践行"四种形态",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促进常管长严;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对已经确凿的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坚持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目前正在对市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
(5)公证处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超标准办公用房问题,已经调查核实并整改到位,对市公证处涉及的3名领导和局里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行财装备审计科负责同志共4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对市强戒所等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性约谈,并已整改到位。
(6)司法系统内违规从事律师执业的公职人员,已清查完毕。18人已经辞去公职,42人已经注销律师执业证。
5、对下属监所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
(1)警力短缺和人员补充渠道不畅的问题,已向市人事、编制部门报送了请示汇报,获得了同意和支持,目前已根据空编情况分别上报了20XX年度人员招录计划。
(2)关于干警公务员身份问题,已向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呈送了工作建议,市编办正着手与市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并及时向市领导汇报,力争尽快落实到位。
(3)监狱戒毒单位中层交流调整问题,局党组已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了请示汇报,待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后即可启动。
(4)关于市监狱和两个强戒所内设机构和现有职能不匹配问题,我局已通过调研摸底,并已向编制部门进行了上报,待市里统一启动二级机构的"三定方案"调整修订时,一并予以落实。
(二)"违反廉洁纪律"方面问题的整改
1、办公用房超标
整改措施:
巡察整改中对公证处干部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进行了立行立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局党组书记在全体干警大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对市强戒所等3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性约谈,并已整改到位。
2、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
(1)局行财科重新修订完善了《洛阳市司法局财务报销签批制度》,并于20XX年X月XX日下发执行,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严格执行财政纪律,杜绝审核把关不严、凭证不完整等问题发生。同时我局还制定了内部控制建设方案,完善了一系列涵盖采购、报销、支出等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单位内部经济活动,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廉政风险。
(2)目前我局财务正在和市财政局、市委政法委、市中院等单位协调处理长期挂账的问题,已经将项目金额逐项进行了梳理,加大讨要力度,对确实无法追回的,经党组会研究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做冲账处理,目前正在按照财政政策的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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