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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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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省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扣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和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要,严格落实最高院《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和省高院《xx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以智慧法院建设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组织领导

信息化建设在法院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一是转变发展理念。全市法院深刻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的深刻变革,已经成为推动审判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而不仅仅是更新办公装备的渠道手段。二是夯实工作责任。两级法院明确信息化建设要做到“四统一两深化”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验收,深化建设、深化应用,必须把信息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因此,各县区法院普遍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市中院下设专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安排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部门确定一名信息化建设联络员。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全市法院将信息化建设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信息化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全市两级法院、xx个基层法庭全部接入上级法院专网,网上办公系统、办案系统全面运行,为实现人民法院网络全连通、数据全覆盖、业务全开通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强法院信息化硬件建设,为每名法官干警配备内网电脑,已建成科技法庭xx个,xx套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大屏幕、导视台、案件流程信息查询机、风险评估机、联网电脑、防火墙软件等设施得到普遍应用。

二、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

全市法院以法院专网、移动专网及外部互联网为纽带,逐步形成了网内互联互通、类型较为齐全的信息基础设施,为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管理等审执行政业务提供了直接支持;以审判执行为主体、包括司法人事和司法政务信息的三类信息资源初具规模,数据集中管理实现突破,为构建以数据为中心的信息化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一)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和“三位一体”诉讼服务等司法为民应用系统不断丰富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使用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和庭审公开平台,拓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公开。xx年至xx年x月,全市法院公开案件流程信息xx万件,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发布率保持100%,减刑、假释案件xx件全部网上公示,直播庭审xx案,延长县法院审理的xxx案被评为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中院被新浪网评为“庭审直播最佳组织奖”。实行当事人摇号选择评估机构,依托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和司法技术综合管理系统,所有司法鉴定和网络拍卖均在系统内运行,各节点信息均向社会公开,接受当事入网上查询,xx件司法鉴定案件全部公开选择鉴定机构,最大限度挤压寻租空间。全市法院全部开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市中院对门户网站改造升级,实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构建“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庭审直播、文书查询等交互式、全方位、立体化诉讼服务,实现重要信息主动告知、即时查询和有问必复,初步形成线上线下、庭上庭下多样化司法服务能力。率先在西部中级法院使用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并联通两级法院官方微信同步上线,让人民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使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

(二)审判执行应用系统全面覆盖核心业务流程

1、推进审判管理精细化。建成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推行网上立案分案、审限管控、文书审批和结案审查,全程实时监控每名法官的办案时限、进度和流程,对部门、个人的办案数量、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率、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等主要指标进行精确统计、排序、通报,即时生成部门与法官的业绩档案,实现对审判工作重要环节的信息化支持和管理。2018年,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0.55%,2019年前10个月,该比例已达92.10%。

2、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建成集案件管理、执行惩戒、执行公开、远程指挥为一体的执行指挥中心,与上级法院联动,实现了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全市法院对上连通最高法院的“总对总”查控系统,对外建立与公安、民政、土地、房产、工商、银行等部门的“点对点”查控系统,形成了贯通全国、覆盖主要财产形式的查控网络,对被执行人主要财产“一网打尽”。2018年,全市法院运用网络快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1.28万笔,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3.51亿元,共查扣车辆318辆,查封房产440套。全市法院向最高法院“黑名单库”和省公共信息平台、市诚信“红黑榜”推送失信被执行人1611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142人,限制投资置产、出境出行和高消费2571人次,373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2019年10月前,共受理执行案件14142件,结案10075件,结案率为71.24%兑现执行款14.28亿元,标的到位率为25.34%,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或纳入“黑名单库”1261人次。通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执行视频指挥调度系统,结合4G网络、“天眼”定位和电子地图,实现精准指挥调度。建立“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对执行案款全程动态管控、及时兑现。

3、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坚持需求导向,为法官提供法规查询、案例指导、量刑参考、一键排版、智能纠错等审判支持智能服务。依托司法大数据信息,建立审判质效、热点问题、特定类型案件分析机制,促进对审判工作态势、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和经济发展形势的预判。依托中国法律应用数字网络服务“法信”平台,该平台汇集裁判文书、典型案例、法律文件、学术论文等各类资源,对海量法律条文、案例要旨、法律观点、文书信息进行深度加工、智能推送,统一案件裁判尺度。

(三)人事管理和行政办公等司法管理应用系统稳步推进

全市法院着力推进政务管理信息化,利用办公平台发文系统、短信平台等方式,通知、发文、转办全部通过电子化办理,实现院内办公自动化。开通了法院系统人事管理系统、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法院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人事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数字化。开通了法官违纪违法网上投诉举报中心,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建设数据化诉讼档案,累计完成约2.75万卷162.34万页档案数字化加工,确保网上快速调取卷宗。启用公务用车。GPS定位系统,确保警务用车科学调度、安全管理。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金市法院信息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建设经费严重不足。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一个长期性的、高耗资的工程,新系统开发、硬件设备更新、日常设备维护、人员培训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如网络光纤扩容,每年需资金50万元,基础网络机房与数据保密建设费用200万元,实现信息全覆盖预计投入500万元,网络维护费用每年100万元。设备网络建设预计需投入近2500万元。预计2023年全市法院全面完成智慧法院建设需近5.488亿元,仅依靠政法专项经费拨付,缺口非常大,难以满足建设需求。二是信息化专业人才短缺。全市法院共配备技术人员17名,平均每个法院技术人员不足2名,且85%以上为临时聘用人员,队伍稳定性较差,每个法院至少应配备2名以上编制内专职技术人员,方能与日益繁重的信息化建设任务相匹配。三是信息化应用成效仍存在很大提升空间。阳光司法影响力尚未达到应有程度,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应用广泛性和群众满意度还需着力提升,诉讼服务对各类参与人“一站式”支持能力尚有欠缺;审判执行应用在“可用”基础上距“易用”尤其是“好用”有很大差距,数据集中和统计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还不满足广大法院干警要求;行政事务管理应用还不能适应各类业务部门需要;“重建设、轻应用”的意识仍然存在,智慧法院建设评价工作刚刚起步,应用成效评估、通报和改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不断加强工作保障,全面推进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上新台阶

按照最高院《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和省高院《xx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9——2023)》安排部署,全市法院计划分2个阶段逐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法院信息化2.0版向3.0版持续深化完善,全面支撑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第一阶段(2019年——2021年)完成初期网络建设。目前,全市法院已基本达到上下级法院四级网络连通的建设目标。预计到2020年底,将实现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通过隔离交换技术实现网间信息共享,彻底解决目前审判数据不统一,无法整合的问题。第二阶段(2022年——2023年)完成后期审判网络建设。建立以云计算为支撑,构建全要素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基于法院专网、移动专网、外部专网、互联网和涉密内网,构建专有云、开放云和涉密云,建成互联网数据与内部审判网络对接项目,建成移动办案智慧审务系统,建成科技法庭、智慧法庭、审判云等远程互联网法庭,建成当事人、律师、法官三方互联系统。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持续深化以智慧法院建设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步伐,更加贴近执法办案、更好服务群众诉讼,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提升法院司法能力、质效重要性的认识,把信息化作为全市法院现代化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和全局性工程,使信息化建设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完善并充分发挥中级法院对各县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战略统领和规划指导作用,增强对各县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和督促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保障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积极争取政府大力支持,努力拓宽各类经费筹措渠道,在保持建设经费投入的同时,加大安全、运维及人才等信息化保障以及应用成效提升专项资金投入。做好规划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保障及组织实施工作,保证政府投资足额、及时到达;探索建立会同财政部门编制预算的会商和协调制度,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经费的全面预算管理,防止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充分实现法院信息化资源的优化配置与信息化应用的相互促进。

三要加快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特点,建立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重点培养、引进并在实践中锻炼、选拔优秀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技术人才,切实保证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成长快,并发挥优秀人才的领军作用,建立完善专业分类齐全、梯次结构合理、人员数量充足的人才队伍体系,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坚强的人员保障。

四要推动法院科学规范管理。要让信息化建设覆盖法院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倒逼法官提高司法水平,促进司法公正。运用大数据为司法决策服务,充分利用人民法院丰富的案例资源,分析把握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探索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实现法院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推进司法辅助事务管理和法院队伍管理的信息化,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健全网络举报受理机制,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不断提高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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