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临江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围绕"放管服"改革,聚焦服务质量提升、严格规范执法、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开拓创新,加快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进程,各项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持续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扎实开展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消除对市场主体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全年"双随机"检查任务82个,完成率100%;跨部门抽查任务20个,完成率100%。全面深化"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将54项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事项及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真正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建立健全"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服务机制,全面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全程"无纸化、无介质、零见面",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我市共办理各类事项审批6514件,按期办结率100%;接受电话、微信、现场等各类咨询、查询34000人次,为企业及群众实行"延时服务"200余次,政务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整合县级综合执法队伍。将农业农村、市监、交通、文旅、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权整合,组建了5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行政机关名义执法,具体执法工作由执法大队开展。目前,我市共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城市管理6只综合执法队伍,县级行政执法权责进一步明晰。
2.全面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成立了临江市"三项制度"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了《临江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的3个具体办法,举办了3次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培训会,在市政府网站设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各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已于10月21日正式上线公示,梳理并公示重大行政执法事项906项。目前,我市13个重点执法部门已配备执法记录仪325个,着重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和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程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影音记录,为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保障。17个部门设立了法制审核机构,全市共有法制审核人员84名。各部门能够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按要求使用《法制审核意见书》等文书,经法制审核的被纠错案件大幅减少。
3.深入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持续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半年督导和年底考评力度。通过调研检查、采取面对面交流、逐案点评和会诊等方式,对自然资源、水利、交通、住建、城市管理等11个重点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印发了《2020年度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情况通报》,督促各部门及时整改,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市法制机构和各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了3次法制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再次清理,对不符合《吉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编制、岗位不相符的,不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不断提升。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印发了临江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出台了《临江市合法性审核(查)程序规定》,聘请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作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提交会议讨论。加强专家咨询论证管理,制定了《临江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了临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遴选、聘任各方面专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献言献策。除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外,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政府合同等各类事项中,市政府均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全年共审查各类行政事项、政府合同40余件,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2.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持续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工作作为对各部门法治政府考评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2020年,对我市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修改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20件,已向白山市政府和临江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未发现与上位法不相适应之处,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有效保障了法治统一。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等权力比较集中,极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失控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内部审批的制度规范,防止内部审批漏管失控。二是强化人大监督力度。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人大提交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对各项规划、重大支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坚持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三是坚持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健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合理配置审计力量,保证履行审计职责必需的经费,对公共资产、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20年,我市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96条,答复代表建议、委员提案66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化解行政争议。组建了临江市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临江市人民政府临江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召开了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成立了临江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制定了《临江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和《临江市行政调解制度》。为了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召开了临江市府院联动行政执法联席会议,进一步畅通了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沟通渠道,提升了各部门行政争议化解能力。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参加市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活动并开展庭审评议,切实提高各部门对行政应诉的重视程度。2020年,我市通过诉前化解行政争议程序,办理行政争议案件6件,通过行政复议调解程序化解行政争议4件。
2.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成立了临江市行政裁决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行政裁决工作推进会议,制定了《临江市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行政裁决配套制度,明确裁决程序、加强衔接协调工作。结合国务院部门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第一批)和我市实际,梳理了自然资源、政府采购、水事运输等5大类、10项行政裁决事项,形成了《临江市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化解行政争议的职责权限。
3.加大调解力度,扎实开展复议应诉工作。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充分发挥调解和解作用,引导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一致,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积极配合市人民法院开展审理工作,对生效行政裁判文书的执行和非诉行政案件的司法执行,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行政复议方面: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已审结8件,未审结1件。已审结案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3件,终止4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行政应诉方面:2020年,临江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13件,与去年相比减少了8件,减幅为38.1%。已审结案件中行政机关无败诉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100%。市本级政府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4.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构建专业调解队伍。立足"枫桥经验",坚持关口前移,采取定期、不定期,专项矛盾纠纷排查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排查力度。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整合调解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共组织开展排查367次,预防矛盾纠纷17件,调解矛盾纠纷13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5%。登记成立了临江市专业调解中心,由退休法官担任调解中心主任,为临江人民矛盾纠纷诉求搭建了更加专业的平台。临江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开展排查走访11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余人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1件,充分发挥了专业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
5.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法援、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资源,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3个乡镇(街)设立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室。坚持应援尽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件;提高服务质量,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538件;创建大栗子、苇沙河等星级司法所4个。基本建成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二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织研发了"临江云司法"微信小程序,律师和群众可以通过网络进行面对面交流,实现了零距离服务,提升了服务时效。三是强化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开展法律法规大型宣传活动30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经常性开展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增强了全社会普法、守法、尊法、用法意识。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人民调解制度实施等重点工作。每年开展两次法治工作督查,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整体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临江建设和社会治理纳入"十四五"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着力营造国家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临江市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建立了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围绕宪法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普法效果逐步提升。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个别部门和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程度不高,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研究的不透彻,导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重大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二是受县级机构编制的制约,少数部门的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特别是专业人员较少,一个科室需要承担多个科室的业务,不适应新时代法治工作的需要。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逐步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推进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形成全市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氛围。二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的发展思想,将民众满意度的提升作为改革的目标。三是全面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查漏补缺,深化制度建设,积极筹备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四是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临江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省、白山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五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定期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从而带动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