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阿拉善盟医保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阿拉善盟医保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9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全区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的指导思想,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基础,谋实招、出实绩,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全盟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各项医疗保障基金运行平稳有序。
2019年上半年,全盟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98651人,其中职工87886人,居民110765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121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83万元,增长29.8%;支出67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0万元,增长10.3%;累计结余34620万元。职工大额医疗保险金收入1118万元,支出为388万元,累计结余8052万元。居民医疗保险收入7073万元,支出3464万元,累计结余为8855万元。
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57718人,其中女职工22023人,占比38.16%。生育保险基金收入745万元,支出638万元,享受待遇人数346人,当期结余107万元,累计结余1166万元。
医疗救助228人,医疗救助资金支出89.29万元。
(一)突出主业,全力推动医保事业发展
一是通力合作,完成机构改革任务。2019年1月,按照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阿拉善盟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3月,印发"三定"规定,核定人员编制11名(其中行政10名、工勤1名),内设机构4个。承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职能及药品和医疗服务监管职能。阿拉善盟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整体划转,为医保局所属科级事业单位。同时,三旗组建医疗保障局,划转或成立经办机构,两区成立负责医保职责的综合机构,实现医保工作无缝对接,顺利完成了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二是建立医疗保障统计分析制度,推动医保工作规范化。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全盟医保统计口径,实行报表制度,保证资金运行月度有报表、季度有分析、年度有总结。根据分析结果,及时预警,为行署提高医保民生工作质量,调整各项医保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截止6月底,提供报表4份,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分析报告1篇,有力支持医保政策的调整。
三是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医保部门新组建的特点,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派员参加自治区局组织的统一培训,走出去观摩上海、福建等地的医保工作,切实感受医保工作发展水平,了解医保管理体制机制、管理模式。通过选派人员参加自治区千人培训计划,全面推动医保工作整体前行,5月份,盟本级及三旗两区医保局(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自治区统一组织的千人培训班,提高综合素质。在内部开展为期2周的"学业务、讲业务"活动,由盟医保中心业务骨干系统讲解我盟医保政策和资金报销程序,促进医保工作人员快速进入角色。
(二)立足创新,以改革思维方式,推动医保各项工作
一是以减缓费用支出速度为目标,推动付费方式改革。在阿左旗五家公立医院实行总额预付制。经过谈判协商,与各家医院签订了总额预付协议,确定了年度总额以及付款方式,制定了相关的考核办法。在总额预付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按病种付费,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均达到150种以上。与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签订协议,确定乌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为我盟精神障碍类患者按床日付费(试点)定点医疗机构。
二是以方便百姓就医为目标,扎实推进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截止5月底,上解跨省异地就医预付金4800万元。全盟参保人员异地备案5123人次,我盟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3276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576.36万元。全盟上解自治区内异地就医预付金1405万元。参保人员区内异地结算共8656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20万元。
三是以医保基金适应需求为目标,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2020年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比例下降到2:1以下"的要求,将我盟现行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由200元调整为260元、财政补助标准520元。将我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时间由6月至12月调整为9月至次年2月,与自治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时间保持一致。盟本级保健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启用医疗系统结算。
四是以医保基金安全为目标,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医保资金支出模式,以协议管理为主的实际,加大了协议的制订、资金规模的核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初,与52家公立医院、60家民营医疗机构和210家药店签订了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同时,与全国同步举办了全盟"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采取自查、现场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不定时、抽查、集中检查等方式,对我盟协议医药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截止6月底,共检查医药机构268家次,对其中有14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医药机构,依据规定分别予以以警告、整改、拒付违规金额和暂停协议、解除协议的处理,进一步规范了"两定机构"服务机构管理。与银川和乌海地区的29家零售药店签订了2019年度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根据上年度考核以及打击欺诈骗保情况,取消了16家零售药店的定点资格。
(三)全力打好医保扶贫攻坚战
按照自治区医保扶贫工作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实行大病保险"一降低、一提高",即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普通门诊补偿比例提高10%。截至5月底,全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为2780人,除1人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外,其余2779人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符合医疗救助的人员479人。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补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共395人次(278人),住院结算总费用317.12万元,基本医保支付191.18万元,大病保险7.78万元,减贫保48.89万元,医疗救助6.31万元,慈善救助2.34万元,政府兜底24.12万元,自付金额36.5万元,自付比例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