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19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19年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汇报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区环保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不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为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一、法治单位创建情况
法治单位建设是"法治张店"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我局按照全区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法治单位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法治单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单位建设工作。二是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对建设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运行机制,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完善了网络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系统,实现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的网上办理。
二、加强学法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人员学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专家培训等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设立了"岗位讲坛",利用周五下午集体学习时间,由各业务科室骨干自制课件,带领全局人员系统地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业务学习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环境法律法规,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环保执法队伍,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三、依法行使职权,规范执法行为
(一)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我局坚持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办理行政审批、行政监察、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无超越权限设置许可、罚款等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本机关的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的规定,对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进行了认真梳理、归纳,明确了领导岗位执法职责,执法机构职权及岗位责任,确定了执法责任。工作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责任制》、《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的规定执行,无擅自扩大执法权和滥用自由裁量权行为。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现场执法两人以上,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严格执行查处分离和罚缴分离的规定,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严把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并按照要求对重大行政处罚和规范性文件备案予以备案,全部案件通过行政执法网络系统办理,严格执行执法检查登记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无线下办案、程序违法等情况。通过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公开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年度记分,以红牌、黄牌、绿牌标识企业环境信用,分类进行监督管理,环境信用评价已成为提升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在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持"四个一律不批",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四)强化执法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对本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监督,尤其对"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杜绝了执法违法或执法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坚持从严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一)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借助环保督查的契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日常监察的基础上,加大错时监察力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已下达处罚决定105起,罚没金额634万元,无行政复议案件,妥善处理行政诉讼案件7起,尚无行政处罚案件败诉;加强与公检法的联系,移交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10起,积极妥善回复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4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案件25起。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加大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监察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237件,处结率及回复率均为100%。对重点信访事项进行"回头看",大大降低了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
(三)提高科学化监管水平。创新环境监管模式,完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对主要涉废水、废气企业及城市空气质量和河流断面水质情况实现了24小时无缝隙监管。
(四)严把环保审批关。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全年合计审批建设项目205个,拒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28个,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无越权审批、违规审批事件发生。
五、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与行政执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行政执法装备还相对落后。
(二)行政监管执法的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执法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执法能力有限,行政执法力度与当前我区环保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一是完善夯实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环境行政执法的网格化管理。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强巡查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三是继续用好"刑责治污"有效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提高对违法排污行为的震慑力度。
(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建章立制,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手段全面提升全局执法人员素质,配强配齐行政执法的有关装备。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三)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通过专家授课、现场普法、主题宣传等手段加强企业培训,提升企业法律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020年1月13日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