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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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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定县民政局

关于全县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平定县监察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对全县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的监察建议》(平监建字〔2020〕26号)文件精神,县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研究部署,举一反三,安排有关股室对照上级要求、对照存在问题、对照相关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紧锣密鼓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专项部署工作

(一)成立专项工作治理领导组

2020年11月10日,我局收到平定县监察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对全县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的监察建议》(平监建字〔2020〕26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当天下午迅速召开了局党组会议,就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研究部署,下发《关于成立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的通知》(平民字〔2020〕21号),成立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海明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双虎同志兼任,承担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0年11月11日、11月16日,局党组先后两次召开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专项工作治理会议,研究决定印发了《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平民字〔2020〕21号)。一方面是明确专项工作重点。主要针对2018年以来全县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和运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对日间照料中心用途是否改变、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用途是否规范、监督管理是否到位、运行绩效评价体系是否完善五个方面16项风险点进行检查。另一方面明确专项工作方式。一是单位自查。各乡镇民政办组织所辖日间照料中心要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账目、随机走访、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组织实施自查自纠,自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二是乡镇互查。由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带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到其他乡镇交叉检查,随机选定互查日间照料中心,集中力量对检查地日间照料中心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不护短、不遮盖,互查实现全覆盖。三是县局抽查,县民政局专项治理领导组三个副组长带队,分三组深入到乡镇、村进行随机抽查,全面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剖析典型案例,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检查率要达到30%以上。

二、深化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2020年11月11日、12月4日、12月11日,县民政局召集相关股室负责人和乡镇民政办主任先后三次召开推进会,对专项治理整改工作、专项治理自查互查、整改措施推进落实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跟进部署,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农村日间照料中心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督导民政办对照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一)关于"日间照料中心用途方面"的问题。

表现形式:部分村将"四室一厅"等设施用作其它项目的辅助办公场所;个别日间照料中心机构名称不够醒目,标识标牌老旧、不完善、不整洁;部分村出现了在日间照料中心堆放杂物,或者挪作他用的现象;个别村的日间照料中心功能牌与实际设置不符,服务功能混乱,环境卫生不够整洁。

整改措施:由乡镇民政办督查,将占用日间照料中心用房的马上进行腾退,清理杂物,恢复原样。严格按相关要求悬挂牌匾,对老旧标识标牌及时进行更换。保证日间照料中心中心"四室一厅"设置规范;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采用送餐上门等方式,扩大服务覆盖面。

整改成效:对老旧、不醒目的机构名称牌匾、标识、标牌进行了更新,对环境卫生进行了清洁,保持了日间照料中心庭院整洁,环境优雅。对所占用的乱堆乱放进行了搬离、腾退,一些耗材的损坏毁坏物品已及时更换补齐,恢复日间照料中心的原样,使日间照料中心正常运行,获得老人的满意和称赞。

(二)关于"日间照料中心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表现形式:个别村日间照料中心财务账目缺乏条理,虽然材料齐全,但未分类放置,查找不便;个别村资金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县局专业人员和乡镇民政办配合,对县、乡、村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明确了日间照料中心的财务账目管理规范、各账目分类标准,严格区分村务与日间照料中心的账目。对日间照料中心财务人员进行了专项财务管理规范化培训。并要求乡镇民政办要进一步加强对村日间照料中心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日间照料中心的正常运行。

整改成效:各日间照料中心现均设置了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单独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财务档案,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具体细化账目分类,严格规范财务账目管理,做到了单独记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三)关于"日间照料中心资金用途方面"的问题

表现形式:部分村日间照料中心账务未能及时了结;个别日间照料中心收取的饭费未及时入账到集体财务,存在坐支现象;部分日间照料中心的资金预算执行管理不够,影响了其正常运营;部分村存在违规使用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经费,没有真正服务于老年人的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对日间照料中心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明确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明确责任,防止资金使用不规范。明确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审批人的权限和责任,规范各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明确经费支出的范围和开支标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经费开支,杜绝经费浪费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严格60周岁以上老人就餐,其他人员坚决杜绝。严格按照日间照料中心经费使用有关条款规范运行,保障日间照料中心经费专款专用。

整改成效:各乡镇均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资金用途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日间照料中心经费支出的每个环节和风险点的监管,切实做到了资金管理和用途合理规范,账目清晰,档案完整,账实相符,保障了日间照料中心经费专款专用。

(四)关于"日间照料中心监督管理方面"的问题

表现形式:有的日间照料中心缺乏监管、有弄虚作假嫌疑的问题。

整改措施:县局对乡镇分管领导进行谈话,乡镇民政办和村干部进行谈话,进一步明确按照"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日间照料中心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村民委员会负责日常运营管理"的规定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监管力度,由村委会具体负责日间照料中心各项事务,保证建设补助资金的运行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化。

整改成效: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完善了日间照料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果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强化日间照料中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专项治理整改为契机,围绕日间照料中心运行、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管理、日间照料中心监督的具体问题,坚持对症施治,督促各乡镇民政办落实专项治理要求,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效。

(一)总结成果,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就反馈的问题要形成自查报告、互查报告和"三个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总结专项治理的经验成果、补齐日间照料中心短板弱项,持续巩固提升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能力,切实体现政府对农村老年人的关爱。

(二)建章立制,建立自查自纠机制。各乡镇民政办要切实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所辖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行情况检查力度,要求各乡镇定期形成自查报告。针对自查过程中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理,列出清单,提出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整改意见或建议,明确整改目标,确定整改责任人,限时完成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下一步县民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结合省市财政、民政部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堵漏洞、补短板,提升日间照料中心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是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对乡、村两级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开展定期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观摩交流等形式,提升中心管理层的能力素质;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在加强日间照料中心民政行业监管责任的同时,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和村级直接责任,逐级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对管理不到位、不规范,服务质量不达标的中心管理人员局党组进行约谈,屡教不改的,予以撤换,防止出现专项治理发现的类似问题。

总之,县民政局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切实落实整改要求,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管理服务到位,确保全县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持续健康运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空巢留守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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