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
芦山县芦阳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汇报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芦阳街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减少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将2019年1月、2月开展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芦阳街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1月10日,召开了2019年芦阳街道安委会第一次会议,班子成员、驻社区负责人、社区安全管理人员、道路交通劝导员、食品安全协管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共90多人参加会议。一是分别与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订了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58份;二是督促辖区各生产经营企业与员工,各村(居)与村民小组(小区)签订201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完善落实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工作方案、应急抢险救灾预案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企事业单位、村(居)二委,各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三是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职能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月21日上午,召开春节前安全工作会,安排部署烟花爆竹禁燃、春节期间安全巡查、值班、佛图山大年初一维稳等工作。
二、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
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做好烟花爆竹禁燃、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农村集体宴席等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了安全知识进村入户流动宣传、标语宣传、赶集日发放宣传单等。特别是春节前烟花爆竹禁燃及消防安全方面,分片区向商家、辖区居民发放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告知书,同时宣传春节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知识,督促群众更换旧线路,提升居民安全意识。通过QQ群、微信群转发各类安全常识,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辖区居民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了安全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春节期间禁放区内未发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情况,确保了县城群众安全、祥和欢度春节。
三、安全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街道深入各村居、企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40次,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春节和冬季特点,加强冬季、春季和节前安全检查和整治工作,强化整改落实,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消防安全方面:按照属地原则对辖区内的加油站、家具制作厂、棉纺厂、大中型超市、高楼小区、寺院等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一是查看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源头;二是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公共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检查发现7处安全隐患或消防实施不足,都已督促安全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二)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管理方面:对12家烟花爆竹持证经营户开展安全检查,宣传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公告,及时发现和处理无证流动摊点的非法经营行为。春节期间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城区禁燃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
(三)道路交通方面:在辖区内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2次,其中发现隐患1处,已报相关单位并设立警示标识;13名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按村居属地原则在重要路段开展安全劝导和上路检查每人每月10次以上,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修复的已设立警示标示,并报县相关部门处理。
(四)食品安全方面:检查了超市、蛋糕店、快餐店8家,发现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辖区内红白喜事集体宴席备案81家,食品协管员现场指导了安全卫生检查。
(五)建筑施工方面:检查1处城区内施工场所,并做好安全宣传,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等事故的发生,严格要求工地管理制度,设立安全标语和警示标识,发现不按涉及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上报只能部门严肃查处。
四、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做好春节期间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由领导带班、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年三十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工作,网格人员分片区巡查劝导;年初一佛图山寺院庙会维稳工作共出动45人,工作人员分小组,对参加庙会的群众进行安全劝导和巡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元宵节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孔明灯禁燃禁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