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2017年第二季度燃气安全工作总结
2017年3月28日,市城市管理委组织召开2017年第二季度安全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第二季度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4月12日,我委召开了安全工作会,部署近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现将第二季度燃气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7年第二季度安全形势分析
二季度气温迅速回升,易加快燃气检查井等有限空间有有害气体的产生,不利于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土层解冻引发的土体扰动易影响管网安全;进入汛期后雷雨大风天气增多,可能对燃气场站设施造成损坏;强降雨易导致路面坍塌,影响地下管线设施运行安全;道路湿滑易导致燃气运输车辆出现交通事故;各种建筑工程全面开工,易造成燃气地下管线受到挖掘、勘查作业外力破坏;燃气设施进入检修期,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值得关注;小长假集中,人员易产生麻痹松懈思想,易出现设施设备运行保障、值守应急、反恐防范和火灾防控等工作不到位的现象。
二、2017年第二季度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二季度燃气办共检查企业2次,发现隐患3处,已完成整改3处,累计下发执法文书25份。对燃气企业的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企业综合评价不合格和未完成燃气场站安全间距整改的企业加快整改。目前,还有4个液化石油气企业未完成隐患整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4家企业需在6月底前完成安全间距隐患整改工作,我委建议将储罐改为地下,解决占地问题。在6月底前仍未完成隐患整改的企业,按照《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移交区城管执法局依法进行处理。
2.严格按照年度居民用户和公服用户(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和餐饮经营单位)入户巡检工作计划开展入户巡检工作,签订新合同,要确保入户巡检工作全面到位,不留死角。同时做好入户巡检记录,制定用户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属于用户原因拒不整改的,做好统计移交至属地乡镇、街道安全科或城管执法局。
3.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专项行动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安排。要求各企业严查严治火灾隐患,严管严控火灾风险,提升职工消防素质,严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强化重点时段特殊管控,最大力度织密防火网,最大强度筑牢防火墙,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具体措施如下:一是各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加强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检查、巡查;二是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防火、防雷、防爆、防高温、防静电等措施;三是燃气使用场所及时更换老化燃气管道、阀门、灶具,严禁超量储存液化石油气瓶,营业期间不得更换液化石油气瓶,按规定设置独立气瓶间及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阀;四是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严禁违规超量储存,储存地点远离热源火源,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和自救互救措施。
4.按照市管委和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北京市居民供用天然气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京管函[2017]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居民天然气供用气行为,维护居民用户和供应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居民用户安全用气,要求各天然气企业与用户签订新版《北京市居民供用天然气合同》(BF-2016-0506)。
5.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进一步规范了从业人员的作业行为,提升设备现场安全水平,促进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更加注重安全管理系统的建立。同时,实行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与国际通行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对接。要求各燃气企业对照该规范和《北京市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开展企业管理,完善管理档案。
6.各燃气企业做好"五一"期间燃气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加大燃气场站和燃气管线巡查力度,做好气源储备。
7.2017年5月12日是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进一步推进燃气行业防灾减灾工作,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求各企业一是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二是组织应急演练,三是认真总结"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做法和经验,活动结束后,形成活动的总结报告,于5月14日前将活动总结和活动照片报送至燃气办。
8."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于今年5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目前,已有近20位国家领导人确认参会,预计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政要参与论坛。要求各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全力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为活动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环境。活动期间加强燃气场站检查巡视的频次和人员,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坚持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守应急制度,应急队伍在岗备勤,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论坛期间如危险化学品车辆禁运,各企业提前到市相关部门办理通行证。
9.各企业积极组织开展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活动安排以燃气办下发方案为准,预计5月底前将活动方案下发各企业。根据往年经验,每周1个活动主题,要求各企业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活动安排组织实施,6月底,将"安全月"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报送燃气办。
10.做好"六四"敏感期(5月30日至6月8日)燃气场站维稳工作,各燃气企业要牢固树立"反恐怖、保稳定"一盘棋的思想,强化"守土有责、人人参与"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六四"期间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是各液化石油气企业要按照我委下发的反恐方案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1.按照区安委会《2017年度延庆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广工作方案》要求,各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启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工作。安责险是以被保险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险种。能够完善企业事故后的经济保障机制,维护伤亡人员的合法权益。各企业要在4月底前完成上安责险工作。
12.按照市管委下发《北京市城镇地下燃气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各天然气企业组织地下燃气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排查,需要聘请专业公司开展排查工作,对排查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建立隐患台账和数据库,制定消除隐患计划。优先排查市政或公路局确定的年度道路大修工程相应路段地下燃气管线隐患排查。经排查和评估,对已发现的管线结构性隐患,在隐患消除前制定监护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在5月15日前,完成管线隐患的排查和评估工作报燃气办备案,9月31日前,完成已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近期,各种建筑工程开工,各天然气企业要加强施工工地巡查,及时并准确向施工单位交付管线图,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地,直至土方工程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