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上半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上半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9-07-19
来源:安全监督科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效率和能力,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于6月下旬至7月12日组织督查组对7个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及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上半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综合督查。现将有关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上半年安全生产情况。2019年上半年,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发生涉死安全生产事故10起,死亡11人,同比上升11%,上升10%。其中道路运输事故9起,死亡9人,同比上升28.6%,上升12.5%;分别为:客运班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上升50%,持平;货车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均持平;公交车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均上升200%。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上升100%,上升200%。港口码头无安全生产事故。
(二)督查总体情况。督导组向7个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幼儿园、梧州恒通发展有限公司、梧州机场公司传达近期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听取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汇报,检查了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九个方面和应急管理工作十个方面内容的工作台账,抽查了公路2条(段),建设工程项目3个,道路运输企业5家,汽车客运站3家,运输船舶1艘,渡口5个,渡船5艘。各单位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基本做到有组织领导机构、有工作实施方案,有检查、有记录、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
1.7个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鹿心社书记、陈武主席等自治区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并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春运、"两会"、"壮族三月三"、清明、"五一"劳动节、汛期等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2.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认真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常态化,迅速部署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以及"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形式,积极宣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
3.各部门各单位逐步建立完善应急组织机构,能够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落实危险源监测和防汛抗台应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及演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大部分单位(企业)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能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应急管理工作,但是,从督查的情况来看,仍有一些单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苍梧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检查力度不足,对企业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到位,如:梧丰气体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梧州行"以及应急演练等活动的落实情况说明。港航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如:苍梧县梨埠镇田众渡口未按要求于两岸均设置渡口守则牌;停航警戒标志模糊不清;苍梧梨埠02渡船的管理人员未能提供船舶适航证书。
(二)岑溪市交通运输局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够全面。如:岑溪波塘临水路段防撞护栏存在缺失现象,施工警示标识也有部分缺失。
(三)藤县交通运输局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推进力度不足,"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台账以及隐患排查台账记录较少,上半年未有针对安全生产方面的处罚案件;对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全面,如:藤县金晖客运站的站场发现有车辆擅自加油,客运站修理厂焊工无焊工证,消防灭火器放置的位置不便于拿取。
(四)蒙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全面,对企业监督管理不严,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如:三江桥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未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管理,施工用电不规范,电箱门打开,未进行封闭,缺少施工公示牌等;蒙山县汽车站安全领导小组未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小组成员中无财务负责人,应急演练无总结,抽查的客车桂D51276档案不完善,抽查的驾驶员覃健档案无2019年度安全责任状和聘用协议。
(五)万秀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资料少,检查不足,如:万秀横渡168船的救生衣绑带老化,该船的消防应急设施周围放置了太多垃圾,渡工对应急联系电话不够熟悉;207国道至儒岩村路段有积水现象。
(六)长洲区交通运输局危险源监测工作不够充分,台账整理不完善,部分台账未按要求加盖公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对企业监管力度不足,检查工作不全面。如:倒水至古善道路安防工程K5+592施工路段路面存在行车安全隐患,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及防坠落安全措施;梧州永达运输公司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演练活动,动态监控记录未做到覆盖全部车辆,未能提供重大安全生产活动的方案。
(七)龙圩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不到位,如台账不够完善缺少安全生产会议、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证明等材料,安全隐患整改不闭环管理;应急预案内容过于单一等。对企业监督管理不到位,梧州中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车辆停放不规范,入口前后路段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八)广西梧州恒通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不够到位,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氛围不浓厚,安全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应急预案可操作性、适应性不高,需要进一步优化。
(九)梧州机场公司迁建工程场外排水系统工程未完成,形成助航灯光塔安全隐患;候机楼、航管楼、中心变电站、气象雷达站自动灭火系统未接入消防站火警信息显示系统;下滑台尚未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要求。
(二)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加大安全和应急管理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救援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
(三)各行业管理机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狠抓隐患问题整改。要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各行业管理机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切实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健全检查台账资料,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
(五)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落实责任,逐项对照清单,认真落实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形成闭环管理,于7月29日前将书面整改报告报我局安全监督科。
梧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