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城固县税务局 2018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城固县税务局2018年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城固县税务局的法制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城固县委、城固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的通知》精神,把依法治税、依法征税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全县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税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得到改善。现将县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依法治税组织领导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只有坚持依法治税,才能为税收改革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真正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税收现代化。为了促进依法治税工作的有序开展,县局成立了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县局各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局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抓好分工任务的落实,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依法治税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稳步推进。
二、把握重点,全力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
(一)平稳有序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市税务局的改革要求,稳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2018年7月20日,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城固县税务局挂牌成立;10月25日,新机构"三定"规定顺利落实到位;12月底前顺利完成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为实现统一征收做好了充分准备。此次改革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实现了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为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增强税费治理能力,奠定了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县局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税收中心工作,严格依法征税,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圆满地完成了2018年积极组织收入任务。
(三)不折不扣的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县局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税收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积极作用。全年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计270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退还增值税180.34万元,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660.34万元,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1132.95万元,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免税2774.08万元;落实出口退(免)税693.99万元,做到了"应享尽享、应退尽退"。
(四)深化增值税改革
1.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工作运行顺畅。做好内外部培训和宣传工作,帮助纳税人了解申报比对的主要变化;做好了申报比对实施前测试等工作,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提前演练。由业务股室和管理单位人员组成辅导团队,在申报高峰期到大厅现场辅导纳税人申报,解决申报比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遇到比对不通过的纳税人时,做好宣传解释,认真分析产生异常的原因,积极进行异常处理。
2.扎实做好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工作。对符合转登记条件的纳税人做好政策宣讲告知,确保纳税人充分理解税收政策,全面了解转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并能够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行使自主选择权利。
3.辅导纳税人做好开票软件升级工作。统筹做好相关工作,及时提醒纳税人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督促、辅导纳税人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正确、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
4.确保增值税改革首期纳税申报平稳有序。开展税率调整纳税人和转登记纳税人的申报辅导工作,申报期派驻业务骨干作为办税服务大厅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导税人员,对填写纳税申报表、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等办税事宜开展专门辅导,特别是对发生过渡期业务的纳税人,有针对性地辅导其准确填报申报表。
5.做好"一表集成"系统推广应用。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成立辅导团队,申报高峰期时在办税服务厅坐班,强化现场辅导和现场审核。同时,密切关注税企微信群,积极响应并处理纳税人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五)积极推动"三项制度"落地生根
省税务局下发的税收执法公示、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是推动行政权力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运转的根本举措。县局采取了以下落实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基于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县局及时调整了深化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负责深化三项制度推行日常工作。
二是深化学习、加强宣传。"三项制度"涵盖税收执法、纳税服务、行政管理等业务的各个环节,要求全体税务干部认真学习讨论"三项制度"、掌握操作指引和用语规范,熟练掌握业务要求和操作要领,在全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积极探索、贯彻落实。按照市局确定的法制审核范围和程序严格把关,对大额度资金使用标准进行统一明确,加强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和重大行政管理事项的审核,不断推进法制审核工作落到实处。
(六)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范审理程序,确保审理质量,2018年审理重大税务案件2件,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试行)》,所有行政处罚均符合基准规定,保证了执法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七)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县局对上一年度所形成的148卷税收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其中税务行政许可案卷113卷、税务行政审批案卷2卷、税务行政处罚案卷12卷、税务稽查案卷21卷。通过评查,评选出优秀案卷117卷,占评查案卷的79%;评选出合格31卷,占评查案卷的21%。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解决措施,立即进行了整改,提高税收执法案卷质量。
(八)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贯彻执行税务总局相关要求,简化办税程序,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规范税务行政行为。2018年县局共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56件,均在规定办结时限内完成,无违规审批现象。同时,按照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每周按时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进行核对,由省局统一对外公示。
(九)化解矛盾纠纷,畅通法律救济
加强企业涉税风险防范指导,对新的税收政策落实,深入到企业进行上门辅导;对涉税问题较多的纳税人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辅导,纠正企业具体税收问题,帮助完善财务制度,健全涉税风险防范机制。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注重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使纳税人遇事有地方反映,有诉求渠道,有处理结果。一年来,县局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发生。
(十)丰富载体,强化税收宣传和服务
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主阵地建设,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成立纳税人学校,建立税企QQ群、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突出的税收宣传活动。
三、2019年工作规划
在新的一年里,县局将认真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我县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实现干部执法素质显著提高,执法体系完备高效,执法权责清晰明确,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的目标。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着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税收预测分析,深入开展收入进度、规模和结构分析,准确把握税源发展变化趋势,提高税收收入预测准确性,及时掌握税源变动情况,牢牢把握收入主动权。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高收入质量。
(二)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陕西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指导和约束税务干部合法合理地行使处罚裁量权,减少执法随意性。三是坚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法定的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为的产生;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定期清理工作。四是畅通税收行政救济渠道,健全税收执法矛盾化解机制,畅通复议渠道,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构筑和谐征纳关系。
(三)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一是扎实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按照省市局确定的执法督察重点,加大对本单位在日常执法考核和疑点核查过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地方的督察力度。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严重问题进行责任追究,重点纠正督察屡查屡犯、查而不纠现象。二是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建立执法案卷质量信息库,实行案卷分类管理,推进建立税收执法案卷质量分析、评价、反馈、结果运用一体化格局。
今后,县局将不断完善措施,落实制度,坚持依法治税,确保总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为加快税收法治化建设、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