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益尝试的调研报告(第2/2页)
模式创新是保障。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探索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落实中央政策要求,必须把握好"新"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多种方式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效配置资源要素,发展壮大一方产业。比如,浙江省余杭区采取村集体组建公司,聘请职业经理人的模式开展经营;昆山市采取村级联合、抱团发展,多个村社共同组建投资开发公司的模式参与市场竞争。无论采取哪种模式,必须要坚持统分结合、取长补短,这也是XX村"村集体+公司+合作社+农户"发展模式的精髓。既要发挥"统"的优势,推动土地、资金、技术、管理等多种要素联合,实行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精准对接市场;更要"分"得合理,科学建立分配收益,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利益均沾、共同富裕。同时,要注意加强监管,对流转土地审批、股份认定、收益分配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管控,及时纠偏,防止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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