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城乡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导工作调研报告(第2/2页)
建立长效机制,防范事故隐患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快建立健全城乡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机制,着力解决城乡建筑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薄弱环节。如结合县(市、区)实际,抓紧出台完善加快构建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形成贯穿房屋全生命周期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规范房屋从业行为,督促各乡镇尽快编制出台农村住宅设计通用图集,做好建房审批、施工技术等服务,筑牢安居底线,提高居住品质,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多渠道、多维度和多形式宣传政策和舆论引导,增强农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鼓励农村群众积极探索危房改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住房安全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加大督查力度,坚守安全底线、红线
一是要加大督查力度,做好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和违规改建行为,确保城乡房屋安全。要做到逐门逐户排查检查,逐一制订工作台账,对存在的问题要逐条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坚决消除隐患。二是压实各级政府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产权人和使用人首要责任,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城乡房屋建设使用安全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社会稳定和XX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三是要强化房屋建设规划、建设、管控、质量监管和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建房审批,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划分和用地指标,依法依规建设,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住农村房屋安全的底线、红线。特别要加强宅基地违法用地和纠纷调解等工作,分类认定和稳妥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做到有标可对、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