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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课教育:把握根本遵循,领悟实质内涵,提升新时代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水平(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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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一些平时在落实民主集中制时经常出现的问题,主要有3类:第一类是,过于侧重集中的问题。习总书记深刻指出,"贯彻民主集中制,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都存在,但主要是民主不够,主要领导干部我行我素、独断专行的现象较为普遍"。这一语中的道出了问题的要害。当前,有一些基层书记副书记喜欢搞个人说了算或少数人说了算,认为是一种能力和魄力的体现,孰不知反映出的却是一名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不强、政治不成熟。主要表现有:①不注重学习提高,对民主集中制认识理解不够到位,不清楚召开党内会议的程序、内容和组织方法。②不注重发扬民主,有的正副书记经常以事情小"没必要"、班子顺"无所谓"、成员散"难集中"、时间紧"来不及"等为由,用少数人决定代替党委支部集体研究,"两长"碰头会是拍板定案会,党委支部会却成了征求意见会、决定通报会,这是典型的不懂程序、不愿麻烦,对民主集中制这项根本原则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③不注重遵规循序,不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开会,正副书记说开就开,并且对缺席委员会前不通报议题、会后不通报决议,有的正副书记事前未通气就直接上会研究讨论问题。之前上级和本级检查时也发现,部分党委支部会议结束没有形成决议。④不注重充分酝酿,会议程序删繁就简,确定议题,不调查论证,不征求意见,不倾听基层党员呼声;会议之前,不发"安民告示",不搞个别酝酿,或者正副书记有酝酿,委员之间往往没有酝酿;讨论议事,没有备选方案,没有必要的思想交锋,从而导致委员稀里糊涂上会,决议仓促草率形成。作为正副书记,一定要自觉摆正位置,谁都没有超出其他委员的特殊权利,该上会研究的必须上会讨论研究决定,切忌领导拍脑袋决策。

第二类是,过度强调民主的问题。发扬民主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但党内的民主是在党章和统一纪律下的民主,是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的民主。我们讲的民主,不是班子成员的泛滥化民主,更不是个别人拉山头、搞小圈子的借口。民主首先要站在全局、站在单位全面建设的高度,不能过分放大民主。当前,很多委员片面强调自身的民主意识,无限夸大自身的民主权利,反映出狭隘的民主观念还有一定市场。主要表现有:①在议事决策中,有的委员或是个别同志思考个人利益和局部因素过多,热衷于在内部拉帮结派,这在一些年龄偏大、任职时间长或地域人数相对集中多的委员中体现尤为突出。所以讲有的时候。不能"唯票数论",就是出于这个原因。②有的委员缺乏应有的公心,在研究热点敏感问题时,不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进行讨论研究,而是固执地推荐自己关系密切的人员。③有的委员组织原则性不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一旦没有实现个人意图,就说三道四、到处讲怪话,极大危害了班子团结和集体权威;有的会前会后跑风漏气,透露讨论决策过程,导致利益受损的同志心怀怨气,极大影响了集体的凝聚力;有的会后邀功卖好,把组织的关怀纳为个人的功劳,搞亲疏关系、破坏绿色交往。④还有的过于圆滑,碰到一些容易得罪人的事,当即表态,我这没问题,会上又是另一种态度。这些,既有个别委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素养不高、私心杂念较重的原因,也有基层党组织民主有余、集中不足的因素。作为正副书记,要及时加强对委员的教育引导,既把民主空气搞浓厚,又确保集中正确意见,防止过度强调民主而"变味"。

第三类是,组织会议"党味"不浓的问题。我们的制度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党委(支部)班子成员都有行政职务,往往极易产生角色错位,出现把行政职务带入党内的问题。这一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也严肃进行过批评,指出"有的用行政会议代替党的会议""有的党的意识淡薄,重视行政职务、谈忘党内身份,游离于组织之外甚至凌驾于组织之上"。当前,很多基层党组织延用"行政"压倒"党内"的陈规陋习,"谁职务高谁说了算"的倾向还未完全杜绝。主要表现有:①有的研究决定问题时先入为主,存在谁资格老谁说了算、谁个性强谁说了算的现象,尤其是一些任职时间长的书记副书记总想争说了算的地位,喜欢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别人,使其他委员不能表露自己的真实思想。研究敏感事项,书记副书记先发言,这个"开场白"把调一定,委员还怎么发表意见?②有的领导平等意识不强,喜欢作指示提要求,民主生活会时听不得批评意见,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时受不了反对意见,有的甚至当场驳斥,民主作风差,搞我是领导我有最关键一票、有一票否决权。③有的委员身份意识不强,迫于正副书记行政职务上的压力,委员不敢讲真话、不敢提不同意见,尤其是缺乏明确的是非观念;有的跟着正副书记的意见走,跟着多数人的意见走,不能独立发表意见,怕和主官意见相左影响进步,怕发表不同意见影响团结;有的因自己的行政职务低就感到人微言轻,不积极发表意见,甚至察言观色;有的认为研究的事项不属于自己的分管领域就不去调查研究,会上也不发言,随大流举手表决。

以上问题,有的是新发的,有的是固有的,也有一些是面上的、共性的,但都比较突出,属于典型问题。还有一些问题没有点到,我们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深刻反思,主动改正。

三、基层党委支部该怎么提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质量?

确保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原则和制度落到实处,党委正副书记负有特殊责任,必须以更高的认知境界、能力水平和思想格局,团结和带领"一班人"谋事、议事、干事。

一是有更高的认知境界,把握"三个关键词"和"五种关系"。①统一领导是指党的领导的地位和范围。各级党委(支部)是该单位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对所属单位的一切组织、一切人员和一切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正如十九大报告中所说:"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②集体领导是领导的最高原则。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由党委支部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③分工负责是指党委(支部)决策的执行机制。党委(支部)作出决定后,分工负责贯彻执行。三者不可偏废,没有集体领导,就没有统一的意志和领导核心作用;而没有分工负责,集体决策的贯彻落实就是一句空话。

从实际情况看,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要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①党委(支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分工负责指的是书记副书记对党委(支部)负责,其他党委(支部)成员按照分工分别对书记副书记负责。简以言之,就是党委(支部)定下决议后,由书记副书记分工负责去抓落实。②书记与委员的关系、在党委(支部)内部,无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经验多少、年龄大小,书记和委员之间都是平等的同志关系,虽然分工不同,但都必须把自己置于党委支部的集体领导之下,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个人都只有一票表决权,这一票没有轻重之分,不存在"含金量"的多少。决不能把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变成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不能把主持党委支部日常工作的责任当成高于其他委员的权力。③党委(支部)领导和行政领导的关系。主要表现在四个不同的侧面:一是领导与被领导。党委支部是统一领导和团结的核心,行政领导是在党委(支部)领导和监督下工作。二是集体和个人。一方面,行政领导是党委(支部)成员,要积极参加党委责制,按照分工,认真执行党委支部集体的决定。三是党和行政。重大问题由党委支部决定,由行政领导组织实施;一般问题由行政领导处理,党委(支部)要支持行政领导行使职权,不要以党代政,包揽一切。四是决策和实施,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归党委(支部),实施权归行政领导。在紧急情况下,书记副书记对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理之权,但是需要及时向党委(支部)报告,接受检查和监督。④党委会(支委会)与行政会的关系。一是两种会议的组织人员不同。参加党委会(支委会)的是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书记不在位时由副书记召集并主持;行政会议由行政领导主持,参加会议人员由行政领导确定相关人员。二是两种会议的性质和职能不同。党委会(支委会)是由党委支部委员参加决定本单位重要问题的党的会议;行政会议则是根据上级要求和本级党委支部的决议,由行政领导或授权的其他同志,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研究布置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的行政会议。三是两种会议的内部关系不同。党委会(支委会)上书记、副书记与其他委员不构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行政会议上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四是两种会议的议事原则不同。党委会(支委会)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体决定本单位的重要问题;行政会议则是按下级服从上级的规定原则,由行政领导作出最后决定。在实践中既要防止党委会(支委会)包揽一切,又要防止行政会越权。党委支部会议是党内决策的一种形式,行政会是行政议事的基本形式,行政会接受党委会(支委会)的领导,按照党委支部会议的决定研究部署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⑤书记副书记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处于平等的领导地位,共同对党委(支部)负责。当工作中发生分歧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提交党委会(支委会)讨论决定,或请示上级解决;在紧急情况下有不同意见,对分管领域工作负有领导权,但都要对党委(支部)负责,事后报告,接受检查、另外,书记副书记要树立抓全面建设的思想,本单位的所有事项都要负责。

二是有更高的能力水平,能够正确地坚持民主集中和驾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切实把正确的集中建立在广泛的民主基础之上。坚持民主决策,就是坚持党委支部集体决策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各方智慧,讨论决定重大问题。

首先,在广泛发扬民主上,把握"三个环节":①民主范围要广。不仅在会上发扬民主,平时也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做到广开言路,善于听取各种不同的声音。特别是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问题,更要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决策的民主化和透明度。讨论决定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还应主动征求下级党组织的意见。②民主气氛要浓。通俗一点讲,就是要让人讲话。在集体讨论问题时,正副书记要尊重委员们的发言权,要引导大家畅所欲言,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而且不仅要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还要乐于听取反对意见,努力营造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民主氛围,尤其在决策议事中,要做到不在开会前"个人定调",不在讨论中"个人定音",不在形成决议时"个人定局"。③民主程序要严研究问题要严格按照"确定议题、会前准备、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分工落实"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取舍。这是规矩,必须严格遵守,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讨论时,要面对面坐下来发表意见,且必须符合会议法定人数,研究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讨论表决。其次,在正确实施集中上,做到"三要":①集中要有据。党委支部领导是政治领导,一定要注意讲政治,决策问题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为依据,坚定不移地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就要求,在决策议事时,必须把党性原则放在第一位,在执行上级规定与本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自觉把讲大局、听招呼、守规矩,作为重大的政治原则来看待,保证集中的正确方向。②集中要有力。正副书记要具有"把方向"的能力,能够正确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勇于负责,敢于决断;要具有抓"班子"的能力,要树立抓"班子"带队伍的意识,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能够把班子成员团结起来,教育引导委员注意克服分散主义、本位主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③集中要正确。要树牢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规制度办事,坚持原则和政策,明辨是非,分清真伪,防止决策失误。特别要强调纪律观念,决不能把庸俗关系、小团体利益、不正之风带到党内。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应先学习相关法规,防止议题内容与法规制度相抵触,形成的决议与法规制度相违背。

再次,在充分酝酿成熟上,做到三点:①正副书记经常酝酿。正副书记要经常沟通协商、交换意见,要加强通气,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做到分管的工作经常碰头,交叉的工作经常协调,有了分歧经常探讨。正副书记认识不一致的问题一般不要匆忙上会。②党委支部成员充分酝酿。正副书记要尊重委员的民主权利,确定议题前要和委员通气,力争把议题定得准一些;拟制方案时要充分征求委员的意见,并尽可能予以采纳;委员之间也要经常沟通,交流思想。通过充分酝酿,把片面的看法逐渐全面起来,把不清楚的问题逐渐明白起来,把有分歧的意见逐渐统一起来,为会议决策打下基础。③上下之间反复酝酿。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更没有决策权。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领导方法,围绕决策的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获取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信息。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群众开展讨论,善纳群言,集思广益,使决策具有扎实的群众基础。

最后,在保证决策质量上,做到"四个方面":①要规范程序。一般情况下,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选举时必须有超过五分之四的党员到会方可举行。会前,要打好"确定议题"和"会前准备"的头两拳。具体来讲,就是要把议题和预案交给党委支部成员,让与会人员围绕会议主题搞好调查研究,拟制发言提纲,提出意见建议,做好参加会议的充分准备。特别是涉及人员安排、重大经费开支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召开民主生活会等重大活动,正副书记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要明确分工,与委员逐一谈心、个别酝酿,达成对会议预案的初步共识。除特殊情况外,会前准备不充分的,不得临时动议。会上,要按照"民主讨论""形成决议""分工落实"的顺序"三步走",应有以下程序:主持人说明议题、预案;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确定讨论总的原则;展开民主讨论;形成会议决议;分工抓好落实。②要坚持原则。会上,要将会前准备情况和议案产生过程,向党委支部做全面汇报。对重大问题,要先学习后讨论,先定原则后议事。组织党委支部成员学习中央和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并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定事原则,形成共同的思想认识和议事标准。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坚持"明确议事依据、符合会议法定人数、平等议事、少数服从多数、回避、保密"的议事六条原则,再复杂的问题也不难解决。③要充分讨论。正副书记要把会议组织好,就必须先人一步,深入一层,周密思考,打好"腹稿"。讨论中,要先听委员的意见,切忌抢先表态,堵塞言路;会议"冷场"时,要启发大家的思维,消除顾虑,积极发主言;讨论"跑题"时,要及时剪掉"枝叶"把发言引入正题;委员的意见有明显错误时,要及时指出,循循善诱,不能放任自流;发生争执时,要冷静思考,抓住共同点,使大家求同存异围绕一个目标动脑筋,出主意;争持不下时,可安排会间休息,缓解情绪,同时也可以再进行思想火花的碰撞,寻找公约数、同类项。④要科学决策。每次会议都要有归纳有集中,不能议而不决。要综合大多数人的意见,采纳少数人的正确意见,吸取个别反对意见中的合理成分。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要得到多数委员的认可和同意,自己的意见与多数人不一致时,要按多数人意见办事,不能把自己被否定的意见再归纳到表决选项中去。出现重大意见分歧,且双方人数接近时,不要强行通过,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搞好调研论证和充分酝酿,时机成熟时再议。特殊情况下,可报告上级党委裁决。这是一种矛盾上交的方法,最好不要采用,目前基本上没有过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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