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讲稿:永葆自我革命精神走好新时代赶考路(第2/3页)
(三)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净化干部队伍群体是重要基石
从自我革命层面讲,干部队伍要以纯洁自身行为、保持政治本色为指向,着力破除特权思想,"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遏制"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宗派主义,破除家长制与"一言堂"现象,充分发扬民主,强化集体领导观念,反对和克服个人主义、好人主义倾向,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议事决策。
砥砺政治品格、夯实思想根基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压舱石"。党的XX大报告指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要引导干部队伍通过对革命先辈事迹的深入学习,让历史人物"鲜活起来",唤醒其情感认同,体悟共产党人在生死考验前不胆怯、在功名利禄前不迷失的坚定信仰,使理想信念在情感认同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立规立矩、守住拒腐防变防线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行为标准"。按照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要求,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形成更大的震慑力;扎紧防治腐败的制度笼子,推动干部队伍遵规守纪,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构筑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深刻剖析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涵养清新政治生态。
端正选人用人导向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风向标"。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的原则,是党管干部的重要方针。严管层面,一是在思想引领上,"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锻造党员干部坚强党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实干担当,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在制度保障上,"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以及"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检查相关制度、科学评价干部政绩"等管理监督制度。既科学把握干部队伍任期内推进战略规划的渐进性,又细化其当期责任与目标清单,做到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强化考核评价的结果运用。此外,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的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谈心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组织函询等制度,提高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质量,增强对"一把手"、年轻干部监督的实效。厚爱层面,"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和保护机制,切实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在尊重客观实际的基础上,突出考察干部在妥善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推动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的担当与表现,出台支持干事创业、善抓改革、化解矛盾的干部队伍的激励与保障措施。
三、全力推动干部队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把握方向、把握大势的根本保证,也是保持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政治免疫力的根本保证。夯实政治建设的干部队伍基石,重在把稳政治方向,突出党性锤炼与坚定政治立场、提升政治能力,蕴含思想建党的基本原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规治党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既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实践,又是保持党自我革命定力、规范治理、纠风治弊、惩腐肃纪的重要抓手,蕴含制度治党的根本要求。在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过程中,做到两者同频共振、刚柔并济,形成强大管党治党的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是推进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然而,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和部门管党治党趋于"宽、松、软",有些党员、干部政治信仰发生动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标准选贤任能,消除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风险与隐患,把稳了政治方向,夯实了政治根基,也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
具体而言,干部队伍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防范政治风险,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党的建设要坚强有力,必须依靠党的纪律作保障,用铁的纪律从严管党治党。特别是突出政治纪律建设,以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严起来,这体现了党对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在作风层面,要以严明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为抓手,把纠治干部队伍的"四风"问题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基础,以优良党风政风取信于民。在制度层面,既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突出选人用人的政治标准,保障干部队伍管权、治权的科学化、规范化,也要将立规矩、严纪律的要求贯穿于党的组织制度、工作机制、自身建设以及监督执纪等全领域、全过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关键是要提高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政治能力是党员干部的核心能力。着眼于党和国家伟大事业,干部队伍要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着力点,使"讲政治"的要求"从以外延指向为主的适应性行动转向以内省指向为主的淬炼性行动",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首先,讲政治必须提高政治判断力,判断力解决是非问题。干部队伍要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善于辨别、抵制腐朽思想文化与错误思潮的侵蚀,增强政治自觉。干部队伍也要提高以政治判断力为核心内容的政治能力,既从重视战略谋划和增强工作本领入手,又从提高个人修养入手,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做到讲规矩、守纪律。其次,讲政治必须提高政治领悟力,领悟力解决深浅问题。干部队伍"必须对党中央精神深入学习、融会贯通",坚持用党中央精神分析形势、推动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再次,讲政治必须提高政治执行力,执行力解决虚实问题。提高政治执行力,旨在要求干部队伍"强化责任意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干部队伍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增强调查研究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驾驭风险能力,运用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精准思维、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践行初心与使命。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推进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的着力点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始终维护团结统一、作出科学决策、凝聚前进力量的制胜法宝。然而,一些干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中,"党内集中不够和民主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主要表现在:有的个人意识强,组织领导观念弱化,出现家长制、"一言堂"现象;有的个人本位意识强,大局观念弱,我行我素,导致党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这些现象是影响民主集中制执行的症结所在,亟待以自我革命的勇气解决上述问题。
要以理论教育为先导,提升践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是干部队伍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的必然要求,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深刻领会民主集中制的内涵要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贯彻民主集中制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议题,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心、走实。
要以发扬民主为基础,激发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积极性。"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只有发扬党内民主,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党的活力。要以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为基础,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在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决策之前,干部队伍要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和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倾听基层党员和普通群众的建设性意见及针对性反馈,从而拓展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增强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健全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将决策执行情况及时向群众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实行决策的论证制和责任制,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要以正确集中为依归,确保践行民主集中制的规范性。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党中央从全局出发、集中各方面智慧作出的决定,各地方、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的重要意义。要不断规范正确决策行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研究工作时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坚决反对和纠正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等错误言行。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要将正确集中贯穿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明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严管理干部等管党治党的具体过程,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三)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是推进干部队伍勇于自我革命的根本保障
干部队伍要自觉做勇于自我革命的战士和先锋,必须时时刻刻把法律的戒尺牢记于心。具体来讲,一是要树立法治观,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干部队伍不仅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而且要增强法律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选拔任用的导向作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二是运用法治方式,监督干部队伍依法行使权力。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干部队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权为民,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只有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监督的"他律"作用,干部队伍才会守住底线,廉洁用权。干部队伍要坚持依法用权,行使权力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不能以个人意志取代法律,也不能把个人行为凌驾于宪法和法律法规之上,更不能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三是严惩违纪违法,筑牢干部队伍拒腐防变防线。干部队伍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按照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分析问题,做出正确决策。对于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干部,要依规依法严肃处置,不断增强干部队伍防腐防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