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从严治党走好赶考之路(第2/3页)
(二)从解决问题的关注角度看,由借助外部他律发展为依靠内部自律
民主新路强调的是依靠外部主体力量的规范制约作用,使执政者不敢产生懈怠情绪,遏制执政集团滋生腐败等问题,有效保证政权的稳固。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以公谋私的现象,毛泽东在革命实践中深刻感受到人民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更倾向于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来监督公权力,所以提出民主新路是历史周期率的破解路径。自我革命强调的是执政党要主动拿起"手术刀"革除自身病症,获得拒腐防变的强大免疫力,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以往封建政权由盛到衰、最终覆亡,固然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但根本症结还是在统治集团的内部。习近平总书记曾细数我国封建王朝的兴衰治乱史,并深刻指出:"导致悲剧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共同的也是极其重要的原因就是统治集团贪图享乐、穷奢极欲,昏庸无道、荒淫无耻,吏治腐败、权以贿成,又自己解决不了自己的问题,搞得民不聊生、祸乱并生,终致改朝换代。"封建政权统治者剥削阶级的本质,决定其无法摆脱谋取自身利益的局限,也就无法消除内部的腐败问题,逃不出治乱兴衰的宿命。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阶级属性是与之完全不同的,具备跳出历史周期率的基因条件。然而,苏共垮台的历史教训警醒我们,其丧失政权不可否认有西方国家和平演变外部因素的影响,但从根源上讲还是政党自身,特别是苏共党内滋生的腐败"蛀虫"逐渐侵蚀其执政根基,最终导致苏共政权轰然倒塌。因此,中国共产党清醒地意识到"没有什么外力能够打倒我们,能够打倒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要跳出历史周期率,必须刀刃向内开展自我革命,坚决剔除损害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解决好执政党内部的突出问题。从毛泽东提出民主新路,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自我革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注重外部因素的同时,更强调内部因素这一影响政权兴衰的关键变量。
(三)从两个答案的内在机理看,两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不能只注重外因,而忽视内因。民主新路和自我革命这两者可以互为补充,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一方面,人民监督能够弥补自我革命动能不足的问题,为自我革命输送更充足的动能。自我革命的生成动力,既包括执政党自身性质宗旨、使命任务催生的内在动力,也包括人民群众提出批评建议施加的外部动能。人民群众主体数量庞大,能够督促党对自身突出问题及时整改,是开展自我革命不可或缺的重要推动力。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损害其自身利益的问题感触最为深刻。因此,人民群众监督不仅具有传导压力的作用,而且能帮助党认清自己,避免在查摆问题中出现疏漏,消除党自我革命的盲区死角,从而更加彻底地解决自身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不能关起门来搞自我革命,而要多听听人民群众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自我革命能够保证民主新路实现的良好效果。如果党能够做到人民群众反对和痛恨什么,就及时纠正和解决什么,人民群众的监督内容就能得到回应和落实;如果党回避和掩盖自身问题,面对自身病症讳疾忌医,没有拿起"手术刀"自我解剖的自觉和勇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就得不到彻底解决,往往导致小管涌引起大塌方,问题变得愈加严重,人民群众监督就失去了意义。同时,中国共产党主动进行自我革命也能提高群众监督效力。一段时间,受各种因素影响,存在人民群众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致使党内的深层次问题没有被挖掘出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党坚持自己"动手术",割除自身毒瘤,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监督不到位的深层次问题。
三、在两个答案协同并进、有机结合中实现长期执政,跳出历史周期率
两个答案既是中国共产党在接续探索破解历史周期率的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国共产党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路径。在新征程上,要协同推进两个答案,积极探索两个答案有效衔接的契合点,充分释放两者的叠加倍增效应,使党永远保持蓬勃朝气和健康体魄,既不会在糖衣炮弹中败退身亡,也不会在赞扬声中迷失自我,从而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
(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人民监督作用
"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党和国家长治久安、避免历史周期率重演,发展人民民主具有根本性意义,离开人民民主不可能跳出历史周期率。毛泽东当年在延安窑洞提出的"民主新路",其中"人民监督政府"就是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要置于人民监督之下,防止权力滥用,损害人民利益;而"人人起来负责"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政治生活的民主权利,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这两个层面统一于人民民主,讲清楚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随着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实践的发展及认识的深化,"民主新路"的答案在新时代得到丰富拓展,就是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全面的制度保障,其中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其他重要的政治制度,这些制度有效保证了党治国理政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奠定了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制度基础。同时,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紧密闭合的实践链条。人民群众通过民主投票选出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各项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群众通过民主协商充分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就共同性问题进行平等对话商讨,使各方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找到最大公约数,达成一致意见,真正做到"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人民群众通过参与民主决策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看法,并得到党和政府的尊重吸纳,从而制定符合人民意愿的科学决策;人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参与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管理,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事情自己管;人民群众通过民主监督对党和政府工作进行批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保证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幸福。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环节有机衔接,实现人民群众全过程的政治参与,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可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利于调节国家政权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形成安定团结的良好政治局面,避免社会撕裂和政局动荡。
人民监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其核心实质是监督权力的行使。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民造福,用得不好甚至被滥用就会损害人民利益,引发人民的强烈不满,执政根基就会被削弱和侵蚀。因此,必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遏制权力腐败。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人民监督是最广泛最有力量的监督。只有让权力在人民监督下运行,才能有效解决公权私用的问题。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民监督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通过各项制度的健全完善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实践中,人民群众可以通过信访制度、社会评议制度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对权力运行实施各方面各层次的监督。人民群众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不断地参与政治生活,在此过程中,人民监督渗透贯穿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各环节。民主选举中,人民监督可以防止拉票贿选的行为;民主协商中,人民监督可以避免协商流于形式;民主决策中,人民监督能够防止产生利益集团;民主管理中,人民监督能够防止出现表面文章,从而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行质量。